[海归] 2014年度“太仓市优秀高层次人才计划”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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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 发表于 2014-3-25 21: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启动2014年度“太仓市优秀高层次人才计划”预评审的通知

为加快优秀高层次人才项目的引进培育,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太创新创业,推进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姑苏人才计划”  实施太仓“522”人才工程的意见》(太委发[2010]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度“太仓市优秀高层次人才计划”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点支持在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工业设计、现代物流及现代农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从海外或江苏省外来我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海外人才类:

1、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回国时间不超过3年(申报人才特别优秀的,回国时间可放宽为不超过4年);

2、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已与我市区镇或载体签订落户意向协议,拟于近期内在我市注册科技型企业。人才为拟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第一期资金到位时其个人实收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注册时申报人个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人才。)

(二)省外人才类:

1、在国内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有5年(含)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专业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的业绩;

3、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4、已与我市区镇或载体签订落户意向协议,拟于近期内在我市注册科技型企业。人才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在拟创办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等重要职务,第一期资金到位时其个人实收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注册时申报人个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人才。)

二、资助政策

1、给予3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未购房的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免3年租金;

2、根据项目规模和进度分别给予100—40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服务外包类人才和创新类人才,给予不少于5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

3、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项目启动场所;

4、给予100—500万元的风险投资;

5、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担保融资贷款,最高30万元的科技保险费补贴和最高50万元的贴息资助;

6、已经立项资助企业,3年内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择优再给予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以及1000万元以内的担保融资贷款。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1、太仓市优秀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

2、创业计划书;

3、有效身份证件;

4、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5、与我市区镇或载体签订的落户意向协议;

6、主要辅助材料。

(二)申报受理时间

上半年同时受理海外人才类和省外人才类项目,集中受理时间为3月24日—3月31日;下半年只受理海外人才类项目,集中受理时间为8月22日—8月29日。

四、其它要求

(一)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做好对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的摸排工作和对项目的申报辅导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二)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三)己获得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来太仓进行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请认真填写下面的申请报名表,先发送给我们,也请开始准备太仓市优秀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材料。我们将根据报名表及时与您沟通联系,协助开展后面的申请工作。

欢迎各位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太仓就创新创业环境进行实地考察,我们将热忱地做好接待工作。

联系单位:中国留学人才创业协会

联  系 人:张建标 博士

联系邮箱:tcrc20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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