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966|回复: 0

海外购买名牌包入境要申报 海关将全额征税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回帖

1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19424

终身成就勋章特殊贡献勋章优秀斑竹勋章曾任斑竹勋章热心助人勋章

龙一 发表于 2010-10-26 11: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自己买自己用的东西,也要申报征税么?”前日下午,几名旅客经皇岗海关入境时,被关员查获其携带新购的LV手袋入境未申报,结果价值超限,被立案处理。

  据了解,海关总署54号公告明确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HERMES、LV、CHANEL、GUCCI、PRADA等顶级品牌的手袋都有,我们查到最贵的一个售价人民币7万多元。”据悉,近年来旅客购买名牌手袋、名贵手表、金银珠宝等奢侈品带入境的情况明显增多,由于一些旅客对海关监管规定一知半解,导致违规行为屡有发生。

  皇岗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名牌手袋价格一般都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如购买入境需向海关申报,并办理征税等手续,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要承担法律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龙域丹麦华人网

GMT+1, 2025-5-5 09:3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