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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功即有罪——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通过阎王爷讲出的这句话,是给哪些人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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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成就勋章

admin 发表于 2017-10-8 17: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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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庸官,是指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业绩平平的官员。清人刚毅曾在《居官镜》中如此描绘庸官: “无所取于民,而善良者感之;不能禁民为非,而豪强者颂之;无所取于属员,而循分者安之;不能禁属员妄为,而贪劣者称之;刁生多事,而宽待之;劣绅不法,而姑容之。故刁生劣绅,皆言其和平,甚至胥吏作奸而不能惩,盗贼肆行而不能禁。自胥吏至于盗贼,皆乐其安静而不欲其去任。”可见庸官不但不能利国利民,反而会误国误民。
“庸官”在中国古代有各种称谓,这些称谓都是因人们对庸官的憎恶所起的。一是叫“旷官”或“空官”,即空居官位,不称职的官员。“旷官”语出《尚书·皋陶谟》: “无旷庶官。”孔安国在《尚书正义·皋陶谟》释曰: “位非其人为旷官”。雍正皇帝曾专门写过一篇《旷官论》,将“旷官”分为四类: 一是“怠弛便己”,即食国厚禄,占据高位,却贪图安逸享受,无意于建功立业;二是“庸鄙诿众”,即在位期间碌碌无为,推诿责任,因循守旧,毫无建树;三是“邪曲背公型”,即不务正业,谋私利则不遗余力,对公事则敷衍塞责;四是“恣傲肆志型”,即虽有才华,却自高自夸,得意时能尽心竭力、不辞劳苦,失意时就消极倦怠、假装无能。而他最厌恶的是“放荡”的旷官,即以“礼法”为拘牵,视“簿书”为鄙俗,遗落一切,宅其心于“世事之表”,以“纵情自娱”。雍正的这番言论是站在皇帝的立场上,而且某些观点也是别有所指,但他对旷官的形容基本上是比较准确的。
二是“具臣”,即备位充数的官员。《论语·先进》记载: 孔子弟子仲由和冉求为季氏家臣,他们明知季氏有谋逆之心,却既不能阻止,又不愿离开,故孔子将他们斥为“具臣”。汉代刘向在《说苑·臣术》称:“安官贪录,营于私家,不务公事,怀其智藏,其能容容乎,与世沉浮,上下左右观望,如此者,具臣也。”明代《南京都察院志》称当时刑部尚书王时中“进退昧几,委靡不振,操持怀能中立,权贵得以干私,其人无足去取,可谓具臣”。
三是“取充位”,也是滥竽充数,无所作为的意思。语出《汉书·张汤传》:“汤每朝奏事,语国家用,日旰,天子忘食,丞相取充位。”明宣宗曾御撰御史台官箴,其中便有“徒取充位,职是用弛,国则何赖”之语。
四是“疲软无为”,即居官无所作为。《明会典》规定,将考核不合格的官员分为四等,即年老有疾者,疲软无为,素行不谨者,贪酷并在逃者,才力不及者。而清代则采用“八法”,即对贪、酷、疲软无为、不谨、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及等八种不合格的官员进行惩戒。此外古代还有用“庸人”、“阿斗”、“太平官”等说法来形容这些碌碌无为、尸位素餐的官员。
值得注意的是,在传统社会中,虽然庸官令人厌恶,但还有人还会为这些庸官辩护。比如说明代有人将官员分成三类,一是所谓“实能”,这样的官员治理地方,“民则不扰,事乃大治”;二是所谓“名能”,结果是“事即稍治,民亦大扰”;三是“庸吏”,“实不能,亦无能名”,他们“事虽不治,民亦不扰”。他们认为这些庸吏要比那些所谓“名能”的官员好得多。清人也有人认为“能吏较之庸吏害更大”,因为“庸吏纵无能为,地方尚不大受扰累,能吏则便利巧诈,敢于作奸,惟利是趋也”。但实际上庸吏的为害也非常之大。所以有人说:“天下最误事者莫如庸人,而最害民者莫如庸吏。”清代著名能吏汪辉祖便指出:“怠之祸人,甚于贪酷。贪酷有迹,著在人口。阘冗之害,万难指数。受者痛切肌肤,见者不关疴痒,闻者或且代为之解曰:‘官事殷忙,势不暇及。’官遂习为故常,而不知孽之所积,神实鉴之。夫民以力资生,荒其一日之力,即窘其一日之生。”而正是因为庸官比能吏好这样观点的流行,才导致了古代官场因循苛且,得过且过的现象日益明显。朱熹便说过,很多官员认为做勤快的好官容易生事,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有人曾为庸吏辩护,说做个土偶木偶摆在县衙之上,虽无补于民之劳苦,但也不会为民之厉。而那些疲软的庸官,口能言,手能判,心能思,只不过是没有挥霍之才,发扬之气,总比土偶木偶强吧。然而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讲了一个故事,就很好地批驳了这种论调。话说北村郑苏仙作梦至冥府,见阎罗王正在案时,有一官公服昂然而入,自称“所至但饮一杯水,今无愧鬼神”。阎王将此官的逻辑讥之为“不要钱即为好官”,然后说如果不要钱就是好官,那么把一个木偶放在公堂上,它连一杯水也不喝,岂不更好?”该官又辩解道:“某虽无功,亦无罪。”阎王一针见血地指出:“你一生处处求全自保,避嫌不言,非负民乎?畏繁重而不举,非负国乎?三载考绩之谓何,无功即有罪也!”无功即有罪,这正是对这些庸官最贴切的评价。
传统社会为庸吏辩护的原因,其实正是庸吏产生的原因。中国古代很早就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官僚体制,根据现代社会学的理论,官僚体制过于强调稳定性,易于导致组织的惰性和不负责任,这是庸官现象产生的重要根源。而为庸吏辩护,其实也是为传统官僚体制辩护。另一方面,在中国传统的专制政体中,对于统治者来说,控制、管理官吏要比其他一切都重要,所以在他们的眼中,官员的德行即是不是听话,要远远比他的才干重要得多。因此历代对官员考核的标准,如下文将提及的唐代的“四善二十四最”等等,都属于品德范畴。在这样的环境下,要成为能吏容易招致风险,而“功高盖主”则必然招来杀身之祸,所以明哲保身,碌碌无为自然就成为大部分官员的最优选择。
中国历代都认识到庸官的危害性,所以也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企图解决这些问题。有人曾作出过统计,根据《清实录》的记载,康熙皇帝在位期间共举行了15次地方官大计考察,共革职贪酷官540员、不谨官员1086员、疲软官480员,年老官1510员、有疾官920员、浮躁官627员、才力不及官918员。总体而言,除了强调提高自身道德素养,培养自觉意识之外,古代治理庸官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几条:
首先,中国古代有不少帝王和官员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在总结历史和现实经验的基础上编撰了大批“官箴”类著作,用来向在任、新任或将任的官员传授为官之道和管理之术。这些著作大致分为“君主箴”(即官员对君主的谏言)、“皇族箴”(即对皇族及侍臣的规谏)和“百官箴”(即对文武百官的规诫)三类。“官箴”是引导官员居官治事的宣教读物,它既是为官行事的依据,又是职业道德的戒条,更是官员管理法律的操作指南。此外历代还专门制定了一些条例和规章制度来约束官员的行为,如明代,便专门印发《须知文册》,作为地方官施政的标准,而京官考核则《诸司职掌》为依据。清代则有《钦定吏部则例》,此外各省还有所谓《省例》,来规范各级官员的行为。
更重要的是,中国很早就推出了各种考核制度,力图将官员的绩效纳入考核范围,希望减少、杜绝庸官的出现。《尚书·舜典》说:“三载考绩,黜陟幽明。”即是说,官员三年一次的绩效考核,业绩好的获晋升,业绩差的被黜退。西周时开始推出对官员的六计考核,实施所谓“治吏六廉”,即“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其中“善、敬、正”是道德标准,“能、敬、辨”是才干和治效标准。《云梦秦简》载秦规定了“五善五失”考课原则,五善指“中信敬上,精廉毋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五失指“夸以逝,贵以大,擅(制)割,犯上弗知害,贱士而贵贷贝。”汉代则颁布了专门的官吏考核法规《上计律》,称官吏考核为“考课”,“考”既考察任职官吏的表现,“课”既核实,指依法令、皇令、政令对官史政绩进行察核,据以升降赏罚。《唐六典》规定:考绩由尚书省吏部负责,考课一年一小考,四年一大考,并提出了所谓“四善二十七最”作为标准,其中“四善”即德、清、公、恪,“二十七最”即二十七部门的最佳要求。宋代则有所谓“磨勘”之制,以优异者为上,粗理者为中,弛慢者为下。明代考核的形式有“考满”和“考察”两种。“考满”是以年限考察官吏任期内工作状况之法,即所谓的“九年三考”制。“考察”则规定:外官三年一次进京接受考察,称为“朝觐”,京官六年一次叫“京察”,考察项目有八:贪、酷、浮躁、才力不及、老、病、疲软、不谨。清代的考核办法基本上沿袭明代,只是有些调整。考满之制是一年一考,三年为满,考满进行升降。考察则三年一次,考察京官叫“京察”,考察外官叫“大计”。顺治四年对“京察”和“大计”作了“四格八法”的规定,“四格”即守、才、政、年,前三项与现代的德、能、勤和绩相对应,“年”是指年龄。清代四格分十级:守分清、谨、平三级;才分长、平二级;政分勤、平二级;年分青、壮、健三级。最后综合评定为称职、勤职和供职三等。另设“卓异”为特别等。从上述这些历史脉络,可以看出我国古代官吏考核的法律规制一步步发展过程,可见历朝历代君主都非常重视官吏的考绩制度,竭尽所能完善和发展考绩制度,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庸官懒政,来实现治理的目的。
回顾古代治庸的历史对我们今天也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必须承认,对行政效能考核的认识不到位,是导致“庸官懒政”现象频发的主要原因。部分党员干部片面地将廉政和效能对立起来,认为纪检部监察部门的主要工作是廉政监察,而效能监察属于部门内部事务,应当由其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来监督,因而对“行政无作为”、“行政乱作为”视而不见,由此便导致了纪检监察工作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我们必须明白,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在内容、目的、方式上均有所不同,二者缺一不可,必须相辅相成,双轮推进。中国历史上的官员考核制度历来强调二者并举,无论是都察院制度、监察御史制度、考试院制度以及京察法、考成法制度,其中的一些合理规定,都是今天我们在官员考核中可以借鉴的。只有做到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相结合,才能推动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培养出一支既廉洁奉公,又勤政高效的干部队伍。
同时,我们也要吸取古代考核制度的教训。古代考核制度的最大缺陷便是只有上对下的考核监督,没有下对上的考核,只有内部监督,没有外部监督。要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真正解决庸官懒政问题,除了内部的监督考核机制之外,引入外部监督考核机制是非常重要的措施。古代其实也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孟子·梁惠王下》说得好:“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起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匆听;国人皆日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只不过限于传统社会官僚体制的制度性缺陷,这些理念根本无法真正付诸实施。到了今天,时代已经改变,因此非常有必要建立健全一个面向社会各界的效能评估组织体系以及构建统一的多维度监督体制,由此才有可能真正解决千百年来困扰中国的庸官懒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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