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语分布
长期的封建制度和各地受到日耳曼语影响程度的不同让法国从北到南的罗曼语差距明显。如拉丁语的“aqua”(水),法语中演变为eau,但在勃艮第是aâ,安茹是iau,诺曼底是iâo,南方的普罗旺斯则是aiga。通俗拉丁语中的“oclus”(眼)在法语中是œil,诺曼底是u,普罗旺斯则是uèlh。
各地罗曼语在法国被称作patois(土话),方言和语言的界定本就没有一条清晰的标准。诸多土话可以被看作法语的方言,也可以认为是法语的近亲语言,情况与中国六大南方方言和普通话的关系颇为类似。中世纪的法国土话势力很大,一度有出了巴黎北门就是皮卡第语地盘的说法。
法国在西欧率先完成了从封建制度向集权制度的演变。伴随权力向中央集中和领地隔离的消亡,现代民族国家的雏形也逐渐产生。由于语言对民族塑造的核心作用,法国较早开始关注语言问题。
法国对普通话的推广最早可追溯到十六世纪。十六世纪的法国,以巴黎为中心的法兰西岛方言(法语)在法国北方的权威性越来越高,曾经一度较为独立的皮卡第语、诺曼语等地方语言在当地都逐渐变为只在口头使用的土话。在广大的南方地区,法语的优势要弱一些。南方的奥克语使用范围广泛,文学传统始自十一世纪,说奥克语的吟游诗人(Troubadour)们创作了大量的通俗文学,其文学传统在诸罗曼语中是最为久远的,不过十四世纪以来,法语的地位也在稳步提升当中。
但是,诸多patois并非法国十六世纪推广“普通话”的首要目标。十六世纪的法语最主要的竞争对手其实是自己的祖宗——拉丁语。
作为当时的行政、外交、宗教、法律用语,拉丁语地位崇高,严肃的作品多用拉丁语写成。作为当时的新兴语言,法语要想在国内取得统治地位,首先得过拉丁语这一关。
1539年八月,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在维莱科特雷(Villers-Cotterêts)颁布一系列法令。法令共一百九十二条,涉及政府、司法、教会众多制度,其中第110条和第111条两条法令对今天的影响最大。
第110条和第111条法令都涉及语言使用,第110条主要要求法律条款必须含义清晰,无歧义或不确定性,不需要额外解读。紧随其后的第111条则对110条进行了补充:
Et pour ce que telles choses sont souventesfoys advenues sur l'intelligence des motz latins contenuz esdictz arretz, Nous voulons que doresenavant tous arretz ensemble toutes autres procedeures, soyent de nous cours souveraines ou aultres subalternes et inferieures, soyent de registres, enquestes, contractz, commissions, sentences, testamens et aultres quelzconques actes et exploictz de justice ou qui en dependent, soient prononcez, enregistrez et delivrez aux parties en langage maternel francoys et non autrement.
第111条法令重要性极高,该条法令一开始声明:“因为许多事端都因对法令中拉丁词理解不到位产生”,因此“我们希望从现在开始所有法令和其他事项,无论是在国家法院还是下级,无论是记录,合约、命令、委任状、奖赏、遗嘱和其他所有法律和司法行为以及契约,所有这些行为都要以法国母语,而非其他宣讲、书写,给予当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