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在递交永居申请的最近5年内,工作满3年
a.每周30小时以上,算是全职工作
b. 每周15到30小时,算是兼职工作。计算工作时间的时候,乘以3/5。
也就是说,兼职工作干满5年,等同于全职工作3年。
c. 被丹麦公司外派到国外的工作时间,也计算在内,但最多算2年。
e. 自己开公司可以算全职工作,如果工作量等同于30个小时的工作。移民局需要做具体评估。
f. 帮助配偶公司运作,也可以算是工作,前提是从事的工作要交个人所得税,记录工作时间。
全职和兼职的工作时间可以相互叠加,比如:
全职工作了1年半,又兼职工作了2年半,这样也满足条件。
1.5全职 + 2.5兼职 x (3/5) = 3年全职
学习: 在递交永居申请的最近5年内,学习满3年。
a. 接受正规大学教育。学习期限以获得的学分ECTS为计算标准,每学年是60个ECTS学分。在国外短期交换的学习时间,算入学习时间,最多算1年。
b. 完成了中专,职业教育gymnasial/eerhvervsuddannelse,算学习时间。该时间不能超过学习原本需要用的时间。
c. 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并且该学历跟当前从事的职业相关,算最多1年的学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