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4551|回复: 9

[签证] 有丹麦长居的人,办理陪工签的问题

[复制链接]

8

主题

21

回帖

389

积分

社区新秀

积分
389
向往 发表于 2014-6-12 11: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我是哥大博士有丹麦长居,我老婆的学生签证快到期了。本来想给我老婆办家庭团聚的,但是因为房子问题改办陪工签。
我5月初把陪工的表格提交了,但是昨天一查我老婆的case 进展发现上面写的是家庭团聚。 我肯定我提交的表格和钱都是陪工的,怎么变成家庭团聚了。
请问这正常吗?我需要去找他们吗?现在很急她的学生签两个月后到期

2万

主题

2万

回帖

1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19426

终身成就勋章特殊贡献勋章优秀斑竹勋章曾任斑竹勋章热心助人勋章

龙一 发表于 2014-6-12 17: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的长局不满3年,也不能申请家庭团聚。
如果满三年,那应该没问题,等就是了。
龙域物流微信 loonglogistics
龙域物流客服 53585678|50805588
龙域物流邮箱 info@loonglogistics.dk
龙域物流网页 www.loonglogistics.dk

8

主题

21

回帖

389

积分

社区新秀

积分
389
 楼主| 向往 发表于 2014-6-13 18: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拿长居10年了,我是申请陪工签,不是家庭团聚因为房子不符合规格。但是网上写的是家庭团聚,这让我很担忧。

8

主题

21

回帖

389

积分

社区新秀

积分
389
 楼主| 向往 发表于 2014-6-13 20: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拿到长居超过三年只可以申请家庭团聚,不可以申请陪工签,对吗?


补充内容 (2014-6-13 19:59):
忘了补充我是通过和父母家庭团聚拿到的长居,并不是通过工作签拿到的,现在的工作是博士。

8

主题

21

回帖

389

积分

社区新秀

积分
389
 楼主| 向往 发表于 2014-6-14 16:2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雷猴哥给个答复,很着急的。 谢谢

235

主题

1万

回帖

6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7458

特殊贡献勋章优秀斑竹勋章热心助人勋章

雷猴 发表于 2014-6-14 20:4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往 发表于 2014-6-14 16:27
请雷猴哥给个答复,很着急的。 谢谢

不好意思,现在才看到你的贴

我觉得你的情况申请不了陪工,因为:

1. 你现在有永居已经满3年,不是工作签证
2. 你以前拿的签证,也不是工作签证。而是跟父母团聚的签证。

微信号: wenshengli_000

235

主题

1万

回帖

6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7458

特殊贡献勋章优秀斑竹勋章热心助人勋章

雷猴 发表于 2014-6-14 20: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往 发表于 2014-6-13 20:42
听说拿到长居超过三年只可以申请家庭团聚,不可以申请陪工签,对吗?

以前有过类似的情况,可供参考。

某人拿的是陪工的家属,拿的陪工签证,
后来拿到永居,想给反过来给自己的配偶申请陪工,结果被拒。




微信号: wenshengli_000

235

主题

1万

回帖

6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7458

特殊贡献勋章优秀斑竹勋章热心助人勋章

雷猴 发表于 2014-6-14 20: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陪工,陪读,通常要求配偶拿的是工作签证,学生签证
不能仅仅因为现在有工作(哥大博士),就能申请陪工
微信号: wenshengli_000

8

主题

21

回帖

389

积分

社区新秀

积分
389
 楼主| 向往 发表于 2014-6-14 21: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答复, 要怎么样才可以中止这个Case然后申请家庭团聚呢?中止退钱吗?

23

主题

37

回帖

609

积分

社区精英

积分
609
hanfeng 发表于 2015-12-9 12: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请问大哥拥有永居半年怎么申请国内另一半来丹麦陪工啊?我之前是工签申请的永居。可不可以把表格链接发给我啊 。 万分感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龙域丹麦华人网

GMT+1, 2025-5-5 18:12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