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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儿童道路安全教育 预防救助措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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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 发表于 2011-5-31 08: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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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高度重视交通安全

  在丹麦,当孩子两岁半时,即开始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并被邀请加入儿童交通俱乐部;六岁时,开始在学校接受交通安全教育;8岁时开始知道为实现交通安全目标所应该采取的行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手段和措施。

  总体上整个丹麦的交通非常发达。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市区内几乎没有一个公路立交,但极少有堵车的现象。不仅如此,在整个丹麦都很少看到大型的公路立交。哥本哈根的城市主干道大都为二~三车道,每个车道宽度为3.5m较我国稍窄,同时还担负着道路停车场的任务。由于具有较高的国民素质和严厉的处罚措施,大家都非常遵守道路交通规则,道路上的车流井然有序,基本上没有抢占车道超车现象。当丹麦公路局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在丹麦交通事故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是建立在道路交通量呈现上升的趋势背景下时,我们感到非常惊讶。

  丹麦总人口数量约500万,交通安全死亡事故从1970年的约2.4件/万人下降到2000年的约1件/万人。这和丹麦井然有序的道路交通以及他们对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是密不可分的,也是他们交通事故下降的根本原因。

  瑞典:幼儿就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瑞典的交通安全教育从幼儿抓起,当幼儿2周岁时,幼儿园对他们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他掌握交通法规最初步、最基本的知识。瑞典特别重视对驾驶员的教育,认为年轻驾驶员一般有以下特点:一是驾驶经验不足,多为非职业司机,驾驶经验相对较少,不能预见到危险情况的存在,在紧急情况下容易因缺乏经验、措施不当而造成事故;二是心态浮躁、行事莽撞,盲目超速、超车,引发事故。瑞典还重视对卡车司机的教育。因为实践证明,卡车司机常常超速、超载,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韩国划定儿童保护区域

  在韩国,幼儿园、小学和特殊学校等校园主要出入口半径300米以内的道路区域是政府划定的“儿童保护区域”。韩国行政安全部与教育科学技术部、警署、市民团体联合制定《强化儿童保护区域交通安全的对策》,提交国务会议。韩国将在幼儿园和学校周围集中安排警力,大力整治违章行驶、违章停车以及超速行驶等行为,保障儿童的交通安全。在保护区域内违反交通法规将受到双倍处罚。目前,已有多所学校周边设置了儿童保护区域。

  国外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规定

  世界各国对于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规定:

  一、美国:法律规定儿童乘车时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而如果汽车前座安装有双安全气囊,则必须把儿童安全座椅安装在后座上。违例者会被罚款100~300美元。

  二、瑞典:早在1982年就开始制订法规,要求7岁以下儿童乘车时,车上应备有保护儿童安全的装置。到目前为止,这种安全装置的使用率已上升到95%。

  三、加拿大:体重在18千克(40磅)以下的儿童,乘车时必须坐在儿童安全座椅上;较重的儿童,则需扣上安全带。如果汽车前座安装有双安全气囊,切勿将儿童放在前排座位。违例者会被罚款。

  四、澳大利亚:早在1985年就正式立法,规定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1985-1990年间,在遭遇车祸的儿童中,71%的儿童因正确地使用了经过安全测试的儿童汽车座椅而避免了致命伤害。厂家还发现车祸中死亡的儿童,如果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一半以上是可以生存下来的。

  各国对于儿童安全座椅使用对象年龄的规定:

  美国:未满4岁

  加拿大:未满5岁

  英国:未满3岁

  德国:未满12岁

  意大利:未满10岁

  荷兰:未满12岁

  瑞典:未满7岁

  法国:未满10岁

  以色列:未满4岁

  南非:未满16岁

  澳大利亚:未满8岁

  新加坡:未满8岁

  韩国:未满6岁

  日本:未满10岁

  中国:无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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