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族群的差异是诸多冲突之源。德国马普社会人类学研究所(Max Planck Institute for Social Anthropology)所长李峻石(Günther Schlee)是武装冲突的分析家,他对此的看法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战争冲突的真正原因是对资源的争夺。随着对水、油气田或草场资源争夺的展开,特色鲜明的族群或教团联盟才随之出现。
本文译自《马普学会研究通讯》英文版(Max Planck Research,以下简称MPR)。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议会大楼在被塞尔维亚军坦克攻击后起火 李峻石:让我们从地形因素入手来考量这些冲突(出现的原因)。南斯拉夫的解体始于西北,随后向东南推进。第一个脱离南联盟的国家斯洛文尼亚地处经济最发达区域,其有充分的理由把资源留给自己,不与他人共享。当然我们也要承认十九世纪以来就存在于巴尔干地区的民族主义乃至微观民族主义思潮(micro-nationalisms)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但其仅仅是存在而已,没有政治抬头的必然性。要先让相关的行动群体面对某种特定的环境和相应的激励,而后各种各样的民族主义情感才可能因为希望进入新的政治秩序而被利用。在这种情况下,经过计算的经济利益和包容-排斥的社会进程之间互相影响。这些因素会对一切有关联盟和对抗的政治决议产生影响。对于这样的冲突,任何单一的经济学分析——比如理性选择理论框架下的成本效能计算(cost-benefit calculations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rational choice theory),都一定需要社会身份认同理论作为补充。实际上,完全根据个人利益来做决定是不太可能的。这一点在小范围内就可以被观察到。比如,绝大部分关于职业生涯的决定都取决于群体,也就是说,人们在做决定时会把自己的家庭纳入考量。坚定的民族主义者或宗教团体的信徒会延伸这些群体划分,将其应用于更大范围。 MPR:那么,仇恨、恐惧和敌意的观念是如何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呢?精英阶层的一些成员将战争视为攫取利益和扩大权力的途径,这些观念是否往往由他们推动产生的呢? 李峻石:对敌人形象的塑造和传播往往处于精英的控制之下,而(实际)操控进程的人甚至不需要具有很高的经济影响力或者教育程度。恐怖行动也会产生高度的极化效应;只需在人群中开上一枪,就足以激起极端反应。 MPR:学者们会谈论当代战争与冲突的不对称性。 李峻石:而实际上这绝不是一个当代现象。即便在古典时代,恐怖活动和政治谋杀的效果就已经为人们所熟知。这种少数个体参与的行动,造成的影响却可能让成百上千万人生活在对生命安全的恐惧中,同时加深政治危机。通过南斯拉夫的事件我们已经看到了,几个狙击手的行动,就可能让特定人群向民族武装力量寻求保护——即便当时许多人已经忘记了的民族或宗教的区隔,因此还要先将之重新建立起来。极端分子能够非常轻易地引发类似的进程。如今在阿富汗和伊拉克就经常发生此类事件。策划实施一次有针对性的政治谋杀或行刺事件所需要投入的精力和成本远远低于阻止袭击的投入;胜者为王,为此可以不择手段,所以他们也完全不会顾忌无辜者的伤亡:谁让他们碰巧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呢。 MPR:冷战之后,冲突的性质在多大程度上发生了改变呢?你在著作中明显地绕开了“意识形态”的概念。 李峻石:东西方的冷战冲突才结束不久,而如今新的冲突又在我们面前展开。1990年代,特别是2001年的“9·11”事件以来,北约组织(NATO)找到了新的敌人,特别让伊斯兰教成为了众矢之的。西方政治家促成了新的敌对情绪的产生,这样一来,他们也成了敌对阵营理论家的帮手。那些极端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分子本就在寻找机会以使冲突更加激进并走向极端化。显然,一旦极端分子得势,温和派穆斯林也就没有安稳日子过了。我在书里解释了这种语境中的群体“净化”(purification)过程:通过对谁是“真正的穆斯林”或“真正的基督徒”进行愈发严格而狭隘的定义,就可以简单地通过指出某些社会群体不具备教义上的纯洁性(purity),而将之排除在权力之外。这一“净化”过程并不只关乎权威的神学解释——也就是说,并不只关乎信仰。这往往还牵扯有形的世俗利益,比如争夺政治权力、消除潜在对手。 MPR:您描述的情况很符合中东某个国家的现状。 李峻石:是的。不仅如此,我提出的概念同样适用于很多传统非洲社群,那里要求首领或统治者必须遵守并监督某些与食物相关的特定禁忌和仪式。顺便说一句,我们不应该只盯住伊斯兰教不放。西方社会同样存在着能将人排除在权力之外的禁忌——比如,对一夫一妻制性道德的严格诠释。在美国,直到今天,人们在评价政治家(大多数仍是男性)时,依然会以他是否符合居家好男人的理想形象为标准。在选举中,甚至是青年时期犯过的小错也会被重提。政客可以通过不断强调纯洁性标准来败坏对手的名声,从而将其排挤到权力圈以外。
李峻石 MPR:那么,冲突研究,或者确切地说是西方学者的研究,可以从非洲的案例中获得什么启示? 李峻石:在各种类型的人类社会里——不管社会规模是大是小,是工业社会还是农业社会,也不管是过去的社会还是当今社会——都可以就冲突的基本形式进行研究。为了给我们的分析提供更充分的论据,最好是能够对不同类型的案例进行分析和比对。(尽管人类学民族志往往是对前现代的非工业社会进行书写,但其实)人类学家研究的社区并非孤例。在非洲的村寨里,同样存在背叛、排挤、变节、蛊惑、领导人与支持者之间的复杂关系等现象。这些社会与我们的社会在结构上的相似性远远超出了我们的认知。除此之外,关注非洲社会还有另一个原因:在当代的非洲政治舞台上,许多暴力冲突中的主角并不一定是主权国家或者合法政府,他们中的许多人与国家并没有什么关系;冲突“前线”的情况通常会很复杂。行动者可能包括警方、武装部队和地方官员,但即便是他们也并不一定代表国家。他们通常是在追逐个人利益。 MPR:国家的概念对于政治科学家来说仍然是一个很重要的分析途径,所以他们可能难以接受这种多样性。 李峻石:在许多非洲国家,政府和非政府领域之间的界限变动不居,尤其是除了准政府机构之外,还存在着宗族(clans)、世系(lineages)、部落(tribes)等先于政府的权力结构。前殖民地统治者的经验表明,在这些地区确定政治界限是非常困难的。肯尼亚的英国殖民者试图对地区和人群进行划分,指定不同群体在他们的专属区中生活,但遭到各方面的抵抗。然而,时至今日,身陷暴力争端的各方在争取权利的申诉中却呼吁回到殖民时代的划界标准,倒好像那是某种天然存在的法则。政治家在其选区内聚集潜在支持者,同时驱逐不支持自己的选民,他们武断的行为也促成了随意性边界的产生。一方面,地方性的冲突受到现代行政体系和政治竞争的影响;另一方面,当代的冲突中又隐含着对草场和水资源争夺的历史宿怨。(在此局面里的各方,)事关利害,各自诉求相异;人各有志,不免貌合神离。 MPR:欧洲在几个世纪之前不是也发生过这类冲突吗? 李峻石:当然。非洲内战中的宗族(clan)首领或者武装集团领导人完全可以与中世纪的欧洲军阀(warlord)相“媲美”。彼时的欧洲,国家未能垄断暴力;然而,某个时期有组织地从事犯罪活动的家族可能在下一个时代就摇身一变成了掌权的贵族大户。从强盗起家,确立稳定的封建制度,最终建立民族国家,这是一个激烈漫长的过程——拿英格兰来说,如果没有以女王名义开展的海盗活动,它就几乎不可能成为全球霸主。甚至时至今日,政府组织也常常与经济利益和犯罪元素紧密交织——例如有些国家的经济来源就是毒品出口。话说回来,这种国家也并非当代特有。十九世纪末中国的鸦片战争中,一些欧洲国家就扮演过这种不光彩的角色。 MPR:你在书里明确表示不认同那种认为社会必然进步的乐观看法。 李峻石:是的。历史发展并非是单向的。我们可以看到在非洲的大部分地区,国家正在解体。即便在西方民主国家,脱离政府管控的情况也日益普遍。比如跨国企业就往往可以成功地避开国家干预。在许多情况下,这些企业的财务预算规模已经超过了众多小国。所以我们不能还像以往那样认为全球社会仅仅由国家和政府组成。很多进程不再是“国家间的”活动,因为这些跨国活动的主体处于国家层面之下。在许多情况下,这逆转了先前的发展方向,同时导致了权利的消解(dismantling of rights and entitlements)——我们是否能将其称为一种“进步”,这取决于我们如何认识预期的发展方向。(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认为社会的前进并非势不可挡——那是一种单线进化论的论调。) MPR:您在索马里参与了诸多工作,也曾作为顾问参加2002年的和平会谈。请问索马里国家的崩溃产生了哪些影响? 李峻石:最基本的影响是当前这种直观可见的支离破碎状态。现存的几股政治力量都没有成功建立起国家性政权,也没有对国家进行有效控制。如今的索马里,诸侯并存、各自为政、彼此结盟或敌对,比如西北部的索马里兰(Somaliland)和东北部的普特兰(Puntland)。这两个地区在某种程度上还保留着国家建制,但这主要局限在安全领域。法律系统和教育系统的运转都没有国家财政收入的支持,也就是说,它们的资金来源不是税收。而南方地区的分裂则更加离谱;在首都摩加迪休(Mogadishu),战争甚至就在城市内部的敌对区域之间爆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