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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5月11日 我国与丹麦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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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 发表于 2011-5-11 06: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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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全称丹麦王国。意为“丹人居住的土地”或“多沙滩的国家”。位于欧洲北部,包括日德兰半岛大部和406个岛屿。面积43093平方公里(不包括格陵兰和法罗群岛)。人口516.2万(1992),丹麦人占96%以上。丹麦语为官方语言。绝大多数居民信奉基督教路德宗。首都哥本哈根。资源贫乏,有少量石油、天然气、褐煤。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一,以造船、水泥、机械、电子、医药、农牧渔业和食品加工等行业为主要经济部门。世界十大渔业国之一。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约2.52万美元。货币名称丹麦克朗。

    所需原料、燃料主要靠进口。出口产品有肉、鱼、乳  制品、化工、机械、仪表、电子产品、家具、纺织品和服装;进口石油、煤、化工产品、钢铁、机械、运输设备、棉纺产品、纸和饮料等。海、陆、空交通发达,商船主要从事国际运输。铁路长2344公里,公路长70922公里,全国有港口100余个。公

    元985年形成统一的王国。11世纪20年代征服整个英格兰和挪威,成为海盗帝国。1397年成立了丹占统治地位的卡尔马联盟(丹麦、瑞典、挪威)。1849年颁布第一部宪法,建立君主立宪政体。两次大战中均宣布中立。1940年4月至1945年5月被德国占领。战后多由社会民主党、自由党、保守党、激进党等主要政党或联合或单独执政。4月16日为国庆日。1950年5月11日与中国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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