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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 家庭团聚问题 谢谢雷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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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along 发表于 2015-12-15 22:29: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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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雷猴关于家庭团聚的问题,夫妻双方都在丹麦,一方有长居,不满3年。我听朋友说,如果夫妻都在丹麦,申请家团不需要满3年时间,3年时间只是针对申请国内的刚出来的,是这样的吗???谢谢各位好心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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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ine 发表于 2015-12-16 00: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瞎扯淡,长居一定都要满3年才可以申请家团,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已经在丹麦的配偶。。。。一样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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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lang 发表于 2015-12-16 02:53: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情况,工签(者)没有长居,家属先拿长居,工签(者)和自己的配偶(家属)作家庭团聚,要3年后才可以,反之,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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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h 发表于 2015-12-16 03:39: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Tailang 发表于 2015-12-16 02:53
要看情况,工签(者)没有长居,家属先拿长居,工签(者)和自己的配偶(家属)作家庭团聚,要3年后才可以 ...

这样不公平啊,一样都是永居!怎么就不能申请配偶在身边?还不如工签、学生签!这法律太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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