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991|回复: 3

[签证] 关于学生申请长居,若中间病假休学两个学期,是否要从五年中扣除

[复制链接]

75

主题

207

回帖

1811

积分

社区支柱

积分
1811
coldrain 发表于 2013-8-8 22: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刚看了雷侯的那篇”永居新法“, 才看到很多具体的信息,其中有一句不太明白,求大侠解释下:

学习:  在递交永居申请的最近5年内,学习满3年。
            a. 接受正规大学教育。学习期限以获得的学分ECTS为计算标准,每学年是60个ECTS学分。在国外短期交换的学习时间,算入学习时间,最多算1年。
           b.  完成了中专,职业教育gymnasial/eerhvervsuddannelse,算学习时间。该时间不能超过学习原本需要用的时间。
         
B 项中,”该时间不能超过学习原本需要用的时间“。该怎么理解,我的专科期间因为病假休学一个学期,但是没有离开丹麦,那么这样算不算违规呢? 是否要从五年中扣除?还有这个学分还算数吗?

235

主题

1万

回帖

6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7458

特殊贡献勋章优秀斑竹勋章热心助人勋章

雷猴 发表于 2013-8-15 10: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被扣除,只是你休学后,获得学分的年份,要往前推。

比如,你09年休学1年,然后10年获得了60个学分,那么这60个学分还是算是09年获得,
因为你本应该在09年获得这些学分。




微信号: wenshengli_000

235

主题

1万

回帖

6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67458

特殊贡献勋章优秀斑竹勋章热心助人勋章

雷猴 发表于 2013-8-15 10: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分必须是最近5年内获得,才能算进来
微信号: wenshengli_000

75

主题

207

回帖

1811

积分

社区支柱

积分
1811
 楼主| coldrain 发表于 2013-8-16 20: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雷大人的解答!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龙域丹麦华人网

GMT+1, 2025-5-11 07:36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