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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批准丹麦等国限制噻鼠灵使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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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 发表于 2012-7-26 20: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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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新网讯 据Agropages报道,欧盟委员会已同意三个欧盟成员国丹麦,德国和瑞典可以对非作物用灭鼠剂噻鼠灵实行更为严格的使用限制条件,而不必完全遵循之前批准登记时的使用要求。这三个国家提出应对经过训练并且拥有许可证的专业人士进行使用限制,尽管英国在首次批准该产品时没有此限制。这是欧盟首次在一个产品的相关使用条件还没有获得各成员国互相认可的情况下就做出的决定。

        噻鼠灵在2007年获得欧盟登记批准,虽然有关于威胁儿童,动物和环境的风险隐忧,但最终以确保公共健康和卫生为理由被批准。审批条件规定,欧盟成员应使用适当有效的风险缓解措施,比如说:对某些专业用途的限制。随后,英国在2011年批准了LiphaTech公司生产的9个噻鼠灵相关产品。英国政府也制定一些使用限制要求,但不包括对经过训练并且拥有许可证的专业人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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