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Uddannelsesforhold samt dokumentation for danskkundskaber og kendskab til danske
samfundsforhold.
Har du gået i skole eller fået anden undervisning eller uddannelse i dit hjemland?
原帖内容:
从2013年2月起在Lyngby 租的房子,租的时候人还在国内,对丹麦租房情况基本一无所知,能租到还算满意的房子就觉得挺好了。租房合同当时是和代理签的,押金是3个月的房租。代理说我什么时候离开丹麦或者搬到丹麦别的城市,合同才能中止,另外还有个说明,说合同到2014年12月31日。当时就有点不清楚到底以哪个最准。今年10月1号,代理就联系我,说她们要带人来看房,让我准备12月底搬家。代理带人看房的时候,我就表达了能否续延租房合同,代理大概离开房子后,20分钟就打电话给我,说联系房主了,说没有问题,过几天把续延的新合同发给我。我觉得还不错,乐颠颠的等着。邮件过几天发来了,却说要涨500块,热费还要也长150块。本来我的房子租的就比其他的flat贵,这样我就比别的一个单元同等质量同等面积的房子贵了1000还不止。但是由于我10月底就要回国呆几个月,实在没有时间和精力再重新找房子,所以就同意了,把新的调整过房租的合同的字也签了。这样,就等着房主签字。。。等了几天,没动静,我就发信问代理,什么时候能把房主签字的合同发给我。。。又等了几天,就在第二天我就要回国的时候,房主联系我,说房子她不租了。因为我计划是春节后才回丹麦, 这样就意味着我如果一定要搬家,必须在12月底左右再回一次丹麦,就为了给她们倒房子。。。我和房主商量,说明了我的情况,我说你说的太晚了,我已经离开丹麦了,要2月底才能回来,看看能不能把房子租约续到三月初或三月中旬。。。 房主说不行。。。后来代理又发邮件说如果12月底之前我不搬走,就让人把我东西都弄出去 。*原话是: Otherwise I am instructed to take measures for having your things set out by the authorities (Retten I Lyngby) 。。。
我觉得有点欺人太甚了。。。
我要续约,她们涨价。。。
我忍了,涨价的合同也签了。。。
房主又不签字。。。
问她们什么时候能把合同签了给我,她们告诉我不租了。。。
和他们商量能够延续合同,威胁说如果我不搬,就让人把我东西都弄出来。。。原话是: Otherwise I am instructed to take measures for having your things set out by the authorities (Retten I Lyngby)
这不是TMD耍人么?
请教版主和各位有经验的同胞,租房在丹麦是否收保护,她们这种做法是不是十分的不妥?我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
Retten I Lyngby 是什么机构?
十分感谢。。。
原帖内容:
从2013年2月起在Lyngby 租的房子,租的时候人还在国内,对丹麦租房情况基本一无所知,能租到还算满意的房子就觉得挺好了。租房合同当时是和代理签的,押金是3个月的房租。代理说我什么时候离开丹麦或者搬到丹麦别的城市,合同才能中止,另外还有个说明,说合同到2014年12月31日。当时就有点不清楚到底以哪个最准。今年10月1号,代理就联系我,说她们要带人来看房,让我准备12月底搬家。代理带人看房的时候,我就表达了能否续延租房合同,代理大概离开房子后,20分钟就打电话给我,说联系房主了,说没有问题,过几天把续延的新合同发给我。我觉得还不错,乐颠颠的等着。邮件过几天发来了,却说要涨500块,热费还要也长150块。本来我的房子租的就比其他的flat贵,这样我就比别的一个单元同等质量同等面积的房子贵了1000还不止。但是由于我10月底就要回国呆几个月,实在没有时间和精力再重新找房子,所以就同意了,把新的调整过房租的合同的字也签了。这样,就等着房主签字。。。等了几天,没动静,我就发信问代理,什么时候能把房主签字的合同发给我。。。又等了几天,就在第二天我就要回国的时候,房主联系我,说房子她不租了。因为我计划是春节后才回丹麦, 这样就意味着我如果一定要搬家,必须在12月底左右再回一次丹麦,就为了给她们倒房子。。。我和房主商量,说明了我的情况,我说你说的太晚了,我已经离开丹麦了,要2月底才能回来,看看能不能把房子租约续到三月初或三月中旬。。。 房主说不行。。。后来代理又发邮件说如果12月底之前我不搬走,就让人把我东西都弄出去 。*原话是: Otherwise I am instructed to take measures for having your things set out by the authorities (Retten I Lyngby) 。。。
我觉得有点欺人太甚了。。。
我要续约,她们涨价。。。
我忍了,涨价的合同也签了。。。
房主又不签字。。。
问她们什么时候能把合同签了给我,她们告诉我不租了。。。
和他们商量能够延续合同,威胁说如果我不搬,就让人把我东西都弄出来。。。原话是: Otherwise I am instructed to take measures for having your things set out by the authorities (Retten I Lyngby)
这不是TMD耍人么?
请教版主和各位有经验的同胞,租房在丹麦是否收保护,她们这种做法是不是十分的不妥?我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
Retten I Lyngby 是什么机构?
十分感谢。。。
原帖内容:
从2013年2月起在Lyngby 租的房子,租的时候人还在国内,对丹麦租房情况基本一无所知,能租到还算满意的房子就觉得挺好了。租房合同当时是和代理签的,押金是3个月的房租。代理说我什么时候离开丹麦或者搬到丹麦别的城市,合同才能中止,另外还有个说明,说合同到2014年12月31日。当时就有点不清楚到底以哪个最准。今年10月1号,代理就联系我,说她们要带人来看房,让我准备12月底搬家。代理带人看房的时候,我就表达了能否续延租房合同,代理大概离开房子后,20分钟就打电话给我,说联系房主了,说没有问题,过几天把续延的新合同发给我。我觉得还不错,乐颠颠的等着。邮件过几天发来了,却说要涨500块,热费还要也长150块。本来我的房子租的就比其他的flat贵,这样我就比别的一个单元同等质量同等面积的房子贵了1000还不止。但是由于我10月底就要回国呆几个月,实在没有时间和精力再重新找房子,所以就同意了,把新的调整过房租的合同的字也签了。这样,就等着房主签字。。。等了几天,没动静,我就发信问代理,什么时候能把房主签字的合同发给我。。。又等了几天,就在第二天我就要回国的时候,房主联系我,说房子她不租了。因为我计划是春节后才回丹麦, 这样就意味着我如果一定要搬家,必须在12月底左右再回一次丹麦,就为了给她们倒房子。。。我和房主商量,说明了我的情况,我说你说的太晚了,我已经离开丹麦了,要2月底才能回来,看看能不能把房子租约续到三月初或三月中旬。。。 房主说不行。。。后来代理又发邮件说如果12月底之前我不搬走,就让人把我东西都弄出去 。*原话是: Otherwise I am instructed to take measures for having your things set out by the authorities (Retten I Lyngby) 。。。
我觉得有点欺人太甚了。。。
我要续约,她们涨价。。。
我忍了,涨价的合同也签了。。。
房主又不签字。。。
问她们什么时候能把合同签了给我,她们告诉我不租了。。。
和他们商量能够延续合同,威胁说如果我不搬,就让人把我东西都弄出来。。。原话是: Otherwise I am instructed to take measures for having your things set out by the authorities (Retten I Lyngby)
这不是TMD耍人么?
请教版主和各位有经验的同胞,租房在丹麦是否收保护,她们这种做法是不是十分的不妥?我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
Retten I Lyngby 是什么机构?
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