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还是绿卡签证延签渡假金的计算问题请教雷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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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 发表于 2018-5-19 00: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计算的方法方面,我现在很迷惑,烦请老雷再给详细解答一下!
上次老雷提到“已经支付的度假金,算在里面,没有支付的就不算。”,我又看了一下我的工资单,其中均有一项是“FERIEBERETTIGET LØN 1”,这一项就是“没有支付”渡假金的吗?如果是,那是不是就要达到:SKAT网站上显示的收入减去这项FERIEBERETTIGET LØN 1的金额,然后12个月合计超过约31万才可以延签(我的标准是309334kr.)?还是如果这12个月内没有收到任何支付的渡假金,按照SKAT网站上的金额相加达到31万即可?
不知道如何计算才是准确的,就怕计算方法错误,到时候差一点就麻烦了!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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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猴 发表于 2018-5-22 17:46: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FERIEBERETTIGET LØN 是可以挣到假期的工资,也就是总的工资
 楼主| 老李 发表于 2018-5-23 06: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雷猴 发表于 2018-5-22 17:46
FERIEBERETTIGET LØN 是可以挣到假期的工资,也就是总的工资

还是不太明白!是不是这个FERIEBERETTIGET LØN可以按照收入计算在31万内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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