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求教猴哥和龙一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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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r 发表于 2018-3-9 11: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两年前借了家姐的钱,但没写借条给她。(姐妹感情深,相互信任),当时家姐用了朋友的外汇额度,(中国规定每人汇出金额每年不能超过5万美金的额度),用了几个人的身份证汇了这钱来丹麦。现在税务部门来找麻烦,我如实回答,告知是借的家人的钱。但我没写借条给家人。税务局要求提交证明是借的,我提出现在补写借条,让我家姐写情况说明。但税务局接待人员回复,说不行。。。。。我很无助,不知道该怎么办?求助猴哥和龙一。谢谢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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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6

龙一 发表于 2018-3-9 18: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例很新啊,之前从来没听说国内汇钱出来会被调查,看来丹麦也严格了。
oldfish 发表于 2018-3-11 18: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搬家,离开丹麦
jsyouxi 发表于 2018-3-13 13: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问你姐 她翻箱倒柜,说不定找出一张你当初写的借条
只是你姐妹情深,忘记当初写了借条啦,
祝 安好
jsyouxi 发表于 2018-3-13 13: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 也被要求,,,, 还不知道借条 中文的 要不要得翻译 公正 什么的,
税局真的是大事不做 P事一大堆
Leh 发表于 2018-3-13 14:52: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严查来自中国的资金购买丹麦房地产第一步。最好找律师,不要自己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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