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丹麦人,我们2015年11月在中国结婚,2015年12月老公跟我一起去丹麦驻北京大使馆申请家团签证,2017年3月被丹麦移民局拒签,理由是怀疑假结婚。2017年6月,我又申请了去丹麦探亲签证,也被拒签,理由是由于家团签证被拒而转交丹麦移民局审核未通过。我跟老公结婚两年多,老公每年都来中国,去年我们还一起去日本度假一个多月,2017年12月16日我们一起回到中国。现在,老公已经领取丹麦退休金四个月了,还申请到了一年期限的中国居留签证,现在跟我一起居住在中国。请教雷猴老师,我现在是否具备再次申请丹麦签证的条件?如果具备,是应该申请家团签证还是探亲签证?(我从未去过丹麦)如果不具备,还需要哪些条件,请雷猴老师指点迷津。多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