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有关分居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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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yho 发表于 2018-1-11 15: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结婚5年,在国内住了三年,丹麦住了两年。我现在有一份工作,但是老板申请了向JOB CENTER资助我的工资。我和老公有一个共同的小孩,拥有一间房子,合同上有我俩的名字。但是,我想搬出去自己住,孩子共同抚养,那么,我的签证该转成什么类型?我和老公分居了,但有孩子和上述的工作,可以以此理由继续留在丹麦吗?我们在中国和丹麦也有登记结婚,离婚后财产怎样分割?如果我能留在丹麦,政府是不是对单亲妈妈有资助?有多少资助?怎样申请?资助到什么时候会停止?我是不是在申请永居时,需要再考一次语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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