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请教雷猴关于离婚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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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发表于 2017-12-7 13: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丹麦配偶提出离婚后,我搬出其住所。 因为某些协议未成一致,我不签离婚书。那么在我的居留证有效期间,移民局会不会因为我不住他那里而注销我的居留证?

2)从离婚书批准后,到移民局发限期离境书有多久的时间?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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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6

龙一 发表于 2017-12-8 00: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1,分居一定时间后,之前是两年,算作离婚
2,这个一般是两周
 楼主| question 发表于 2017-12-8 11: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在我的居留证有效期间,移民局会不会因为我不住他那里而注销我的居留证?


补充内容 (2017-12-8 11:53):
即:离婚前的分居期间居留证会不会被注销
doreenfu 发表于 2017-12-8 12:26:18 | 显示全部楼层
question 发表于 2017-12-8 11:50
那么在我的居留证有效期间,移民局会不会因为我不住他那里而注销我的居留证?

你不说 他们不会查的。。黄卡地址最好保留在一起

点评

我肯不会说。但难保对方不说。这就是为什么我要了解法律层面的规定。  发表于 2017-12-8 13:26
 楼主| question 发表于 2017-12-8 13: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了解的是法律层面的规定关于 “离婚前的分居期间,外国配偶居留证会不会被注销”?
bluespirit 发表于 2017-12-9 18: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开住理论上是要撤销的,如果对方家暴可以酌情豁免...
https://www.nyidanmark.dk/en-GB/ ... end-of-cohabi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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