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丹麦针对非欧盟成员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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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ssesyu 发表于 2017-11-27 10: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高校工作,刚刚得到通知,不能在本单位之外的丹麦地区做报告、演讲、及参加活动。这是针对非欧盟移民的法规,请问大神们,谁了解更具体的信息?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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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8

 楼主| glassesyu 发表于 2017-11-27 10: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系统有问题,之前的发了很多遍,但是都没成功

补充内容 (2017-11-27 10:53):
请版主帮忙删一下之前的帖子,谢谢
joyodk 发表于 2017-11-27 11: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有这样的规定。
 楼主| glassesyu 发表于 2017-11-27 11: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joyodk 发表于 2017-11-27 11:20
不可能有这样的规定。

我也希望啊,不过可惜是事实。我正在联系我们的国际员工办公室ISO,之后有消息我会进一步分享。What a day.
百事可乐 发表于 2017-11-27 13: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理解是这样的,
如果你拿的是工作居留,那么居留卡上一定注明,此居留卡是基于你在某A大学/公司工作的合同,有效期至xxx。如果你的工作合同与A结束,你的这个居留卡就无效了。
另一个含义是,此居留卡仅仅限于给A工作,如果在此期间,有B公司请你"有偿"做报告,你就违法的。因为你并没有给B工作的许可。如果你先在移民局申请,同时给B工作的工作许可,那么你可以给B有偿做报告。或者,如果B把这个酬劳付给A,你就不算给B工作,而是仍然在A工作的范畴,不算违法。

简言之,你有A的工作许可,并得到居留卡。如果你单方面从A以外的单位,领取酬劳,就是非法工作。

如果你有永久居留,你是可以随时换工作的,只要你依法缴税,同时给ABC工作都没有问题。
百事可乐 发表于 2017-11-27 13: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这是一个常识。无论在丹麦,还是其他欧盟国家,比如德国,都是适用的。比如我在德国读博士,是半职的合同, 但居留卡标明,居留的条件是读博士. 那么我是不允许,去别的公司打工的。
 楼主| glassesyu 发表于 2017-11-27 14: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百事可乐 发表于 2017-11-27 13:34
我个人理解是这样的,
如果你拿的是工作居留,那么居留卡上一定注明,此居留卡是基于你在某A大学/公司工作 ...

对,可乐兄弟很有见解!我刚刚也查了原始资料,具体参加如下链接。
http://www.magisterbladet.dk/new ... rforatvaerecensorer
应该是由于工作许可问题引发的。学院有点打草惊蛇,通知了所有员工,而且没有提供太多的信息。他们也在了解更多的情况,感觉应该不会像之前我被通知的那么严重。有消息我会及时分享。
 楼主| glassesyu 发表于 2017-11-28 09: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百事可乐 发表于 2017-11-27 13:34
我个人理解是这样的,
如果你拿的是工作居留,那么居留卡上一定注明,此居留卡是基于你在某A大学/公司工作 ...

已经确认了,正如可乐所说,没问题了。
百事可乐 发表于 2017-12-6 22: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始有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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