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個月我在一家西班牙的網上藥店買了東西,可是有一件缺貨,所以要安排退款。那家藥店說公司政策需要7到30天來安排退款。大概3個星期過去,我看是看不到退款,我就寫電郵去問。它們沒有回覆我就打電話,電話根本打不通。我就繼續寫電郵,還是沒有人回我。我就到它們的Twitter留言。由於它都把我的Twitter帳封鎖了,我也忘記我確實留言內容是什麼,但肯定不是什麼抵毀或者是攻擊性留言,主要是說已經差不多一個月,在你家買東西還未收到退款,把錢還回來類似的話。
一個月後(32天後)我終於到收到退款。昨天這家店發了一個信息給我說已經把我的Twitter帳戶封鎖,我們已經跟你說退款期是7-30天。基於你在我們的Twitter公眾帳戶留了言,留言已公開了,我們肯定會作出提告。
我心裡很氣,因為我用了幾個途徑去問退款情況怎樣,1個星期也沒有回覆。而且在面書上也看過有人(也是華人)留言說很久也沒把退款退回來。剛剛經幾個渠道去查詢法律意見(都是丹麥的免費Legal Aid),他們都說看不到能提告的原因,而且你在丹麥,至少這家店不能在丹麥對你作出提告,也極度懷疑它能否在西班牙作出這個提告。
昨天收到信息的時候也十分迷茫,不斷的回想確實留言和用過什麼字眼。現在也很擔心,沒想過我只是留言表達我的不滿和事實也說要被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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