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有相关经验的同胞:
因为我目前没有工作,这次想通过老公作为邀请人,帮父母申请探亲签证。因为要证明老公和我父母的关系,就需要我们的结婚证。
我们是在丹麦结婚登记的,所以目前只有丹麦的结婚证。我一开始考虑说,签证本来就是提交丹麦移民局,应该丹麦结婚证直接可以用了吧,而且上面有几国语言,包括丹麦文和英文了,翻译肯定不需要了。 但国内的签证中心却给我简单回复了几个字:需要翻译公证。
于是我写信给了哥哈的使馆,他们首先问为何需要翻译?也觉得奇怪,但如果真的要,让我找丹麦警方认可的翻译机构做翻译,然后把结婚证原件和翻译件装订起来到丹麦外交部做认证,再来我领事部做双认证。
说的非常复杂,可我咨询了我的朋友,有的说就去大使馆后面加了一张纸,上面写:兹证明以上文书上的印章和官员签字属实。我也不知道这算是大使馆的认证还是公证?给大使馆再写信,就一直没有回复。有知道的同胞吗?到底怎么搞定这张结婚证,真的要做翻译然后加双认证这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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