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老公在丹麦找到份工签工作,自己的工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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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发表于 2016-8-8 16:41: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大,请问,本人工签还有近1年到期,前不久老公在丹麦一公司找到份工作(可发工签)。听说夫妻俩人可以共税卡。想请问,是不是说,如果我们想申请长居,老公工签的工签时间和自己的工签时间可以叠加,还是要重新算?比如,以我的名义申请长居,那我们打工签全税的时间就算成,我的3年+老公的3年,这样,我们夫妻算是打满了6年全税;就只算我自己的3年全税时间?另外夫妻之间,如果一个人打的全税,另一个人在算税额的时候是不是有什么优惠减免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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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3

lucien 发表于 2016-8-9 15: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求问大神,夫妻俩人,丈夫通过工签拿到长居,陪工签证的妻子怎么办,也能拿到长居吗?
女子 发表于 2016-8-14 16: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lucien 发表于 2016-8-9 15:35
求问大神,夫妻俩人,丈夫通过工签拿到长居,陪工签证的妻子怎么办,也能拿到长居吗? ...

丈夫拿到永居以后。你可以换成家庭团聚签证。然后自己去争取打税读语言等等,走同样的程序拿永居。

补充内容 (2016-8-14 16:41):
当然,你现在也可以努力打税读语言学校。查看永居政策,努力去争取。丈夫拿永居跟你拿永居之间没用什么联系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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