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来这儿读书的女留学生让我帮忙发帖寻求咨询,希望雷猴或者其他了解这里法规的人,也一同帮忙解答。女生是一个中国留学生,认识了个男朋友是丹麦人,她现在怀孕了4个月了。因为女生身体情况,不能流产,否则将来不能生育,所以决定留下这个小孩。女生打算脯乳期修学一年,男生同意期间来帮忙照顾,但不和她同居,也不结婚。女生想知道,这个小孩生下来,虽然父亲承认是他的孩子,父亲是丹麦人,但他们不结婚不同居,小孩能拿丹麦籍吗?再过2年毕业了,她能留在这儿吗,还是要把孩子带走。
希望大家不要用道德的眼光来批评这个女孩子,她的情况非常特殊,有可怜的身世背景,所以请帮忙出出主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