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关于找饭店关闭后的工作和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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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发表于 2016-7-23 11:00: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大,本人工签,工签到期还有1年多。在一个饭店工作。由于饭店经营不善,老板准备将店关闭。因此我需要自己另找一份工作。我想问,如果老板把店卖掉,并停止了给我交税。那么在我找到第二份工作之前的这段时间,我是否可以向移民局或kommune申请找工作的准备期?如果可以,这个准备期有多长?在找工作的准备期这段时间,是不是也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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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3

雷猴 发表于 2016-7-23 21: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失业后两天内,可以跟移民局提出申请6个月找工作的时间
这6个月期间不用工作,自然也不用交税
 楼主| 哈哈 发表于 2016-7-24 12:44: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万分感谢!
 楼主| 哈哈 发表于 2016-7-24 12:51: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还想问问,如果我申请这6个月的找工作时间,对以后转签和续签会不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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