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请教大家关于买期房合同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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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atcph 发表于 2016-6-16 13: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最近看中了一个期房,合同暂时拟定也签了字。但是律师加了一条如果交房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卖房需要安排维修直到质量没有问题后才能收买房全款。
但是这条遭到了卖方拒绝并且告知全丹麦乃至全欧洲都没有这样的先例,意思是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就取消合同。
请教各位大神,的确是这样吗?期房难道就没有保障了?我有个朋友也是期房,回去一年后质量有点小问题,结果叫人来修一直不来,宁可5%的质保金不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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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2

雷猴 发表于 2016-6-16 16: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条款很正常,如果交房的时候发现质量问题,可以扣押一部分房款
但如果卖房拒绝,那也一点办法都没有,他们可能不愁卖不出去

买房期房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如果工程质量不好,后续会有很多麻烦
 楼主| lhatcph 发表于 2016-6-17 08: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雷猴解答。

这个中介屌的眼睛长头顶上去了,我倒是想换一个中介,但是大致合同已经签了,还能否换一个中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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