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本人现在丹麦读博,老婆在国内也在读博,想邀请她暑假到这边探亲大约20天,各种材料都准备好了,包括往返机票和结婚证的单认证,还有在读证明,今天发邮件咨询北京签证中心的时候,说还要提供老婆学校的组织机构代码并盖章,后来咨询了学校,说原则上不为个人因私出国出具这个东西,求助一下各位,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我想了一下,现在有两个方法:
1. 老婆还是以学生身份申请,提交在读证明,但是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我去年申请签证的时候就没有要求需要提供组织结构代码。
2. 老婆以无业人员身份申请。
不知道第一种会不会因为缺少材料而被拒绝受理?第二种的话,拒签的概率大吗?
先谢谢各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