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哥和大神们,求帮忙解释一下出差退税这个事情。谷歌翻译了半天,还有些不太确定的地方。
http://www.skat.dk/SKAT.aspx?oID=1825775
- 每个人最多每天有最高退税额682kr
http://www.skat.dk/SKAT.aspx?oId=2064206&chk=213292
- 如果雇主报销全部费用但是未达到最高退税额的标准,是不是可以申报未达到标准的部分?
如出差一天,花费100kr,报销100kr,是不是可以申请剩下的的582kr作为退税额?
不知道自己的理解对不对。。。
另外,好像看到说要有证明材料,怎么证明呢?是要上传小票之类的吗?
谢谢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