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 请问现在丹麦是什么样的永久居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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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 发表于 2016-4-6 10: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现在丹麦是什么样的永久居住政策?新的文件下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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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21

雷猴 发表于 2016-4-12 06: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通过议会审理,正式施行

1. 居住要求: 居住满6年时间。满足一些条件,可以缩短至4年
2. 基本要求,两条都必须满足
        2.1.        丹麦语通过PD2
        2.2.        最近3年内,全职工作满2年半. 每周30个小时,每月120个小时,被视为全职工作。
                     可以是2,3份兼职工作加起来,每月够120个小时,也同样被视为全职工作
                     工作小时数达不到120个小时的月份,则不被计算在内
                     读书时间也不再能换算成工作时间。
3. 补充要求, 4条要求至少要满足其中的2条。
    如果4条全部满足,居住时间缩短至4年
        3.1.        通过Medborgerskabsprøve考试,或者做志愿者满1年
        3.2.        过去4年半内,全职工作满4年
        3.3.        最近2年内,年薪都达到27万
        3.4.        通过丹麦语PD3考试
 楼主| dai 发表于 2016-4-17 07:3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猴哥,感谢龙一,谢谢大家!
jxwfh 发表于 2016-4-22 21: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让人活不,气都快喘不过来了:'
老李 发表于 2016-4-23 21: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雷猴 发表于 2016-4-12 06:28
已经通过议会审理,正式施行

1. 居住要求: 居住满6年时间。满足一些条件,可以缩短至4年

如果有两份工超过40个小时/周,但是每份都不超过30个小时/周,这样也不算吗?必须要有一份工至少每周30个小时才可以吗?谢谢!
doreenfu 发表于 2016-4-23 21: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李 发表于 2016-4-23 21:51
如果有两份工超过40个小时/周,但是每份都不超过30个小时/周,这样也不算吗?必须要有一份工至少每周30个 ...

现在不算兼职了。。你这算是2份兼职,所以不算。。。
老李 发表于 2016-4-23 22: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doreenfu 发表于 2016-4-23 21:59
现在不算兼职了。。你这算是2份兼职,所以不算。。。

多谢!
雷猴 发表于 2016-4-23 22: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李 发表于 2016-4-23 21:51
如果有两份工超过40个小时/周,但是每份都不超过30个小时/周,这样也不算吗?必须要有一份工至少每周30个 ...


可以算的,两份工作家起来,够120个小时每月就行
Hvis man har arbejdet flere steder samtidig, opfylder man betingelsen om ordinær fuldtidsbeskæftigelse, hvis den samlede ugentlige arbejdstid har været på mindst 30 timer, svarende til mindst 120 timer per måned.

If you have worked more than one place simultaneously, you will meet the requirement of regular full-time employment by having worked at least 30 hours per week combined equivalent to at least 120 hours per month.
雷猴 发表于 2016-4-23 22: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doreenfu 发表于 2016-4-23 21:59
现在不算兼职了。。你这算是2份兼职,所以不算。。。


兼职是不算
但如果两份兼职加起来,够120个小时,算全职哈, 嘿嘿
老李 发表于 2016-4-23 22: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雷猴 发表于 2016-4-23 22:10
可以算的,两份工作家起来,够120个小时每月就行
Hvis man har arbejdet flere steder samtidig, opfylde ...

,心情好了些许!那对于兼职和全职的定义是什么?不是以工作时间为标准吗?新的长居标准要求兼职不算工作时间,但是2份工作加起来超过120小时/月也可以算,我觉得有点矛盾啊?我有点迷!还烦请解答!谢谢!
老李 发表于 2016-4-23 22: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雷猴 发表于 2016-4-23 22:11
兼职是不算
但如果两份兼职加起来,够没有120个小时,算全职哈, 嘿嘿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那条“兼职不算工作时间”的要求就没意义了!
有全职工作,自然不需要兼职;一份兼职无论算或不算工作时间,都不满足申请长居的条件,那也无所了!
这样理解对吗?
雷猴 发表于 2016-4-24 07: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李 发表于 2016-4-23 22:22
,心情好了些许!那对于兼职和全职的定义是什么?不是以工作时间为标准吗?新的长居标准要求 ...


兼职和全职以每月总的工作小时为准

每个月满120个小时,算全职工作,可以是几份工作加起来
每月满60个小时,但不到120个小时,算兼职工作

之所以要强调兼职不能算,是因为以前的旧规则是可以算的,只要每个月够60个小时
只是兼职要干更长的时间,比如干了10个月的兼职,乘以3/5换算成全职,等于全职干了6个月
现在新规则已经不能换算了,工作小时不到120个的月份,就等于白干
doreenfu 发表于 2016-4-24 08: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雷猴 发表于 2016-4-23 22:11
兼职是不算
但如果两份兼职加起来,够120个小时,算全职哈, 嘿嘿

那是我理解错了,那永居也没想像的难么,多打几份零工就是咯。。。
雷猴 发表于 2016-4-24 12: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doreenfu 发表于 2016-4-24 08:08
那是我理解错了,那永居也没想像的难么,多打几份零工就是咯。。。

嗯,但一直干120个小时也不容易呢,不能断开太久
过去3年内,只要有超过6个月不够120个小时,马上就不符合条件了
nickyho 发表于 2016-4-30 10: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雷猴 发表于 2016-4-12 06:28
已经通过议会审理,正式施行

1. 居住要求: 居住满6年时间。满足一些条件,可以缩短至4年

请问如果自己做一些小生意,那算不算全职?
雷猴 发表于 2016-4-30 16: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nickyho 发表于 2016-4-30 10:51
请问如果自己做一些小生意,那算不算全职?

可以算,但规模不能太小,移民局要具体评估的
要递交很多材料,账本,moms税单,看营业额,营业时间等等
nickyho 发表于 2016-5-1 15: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雷猴 发表于 2016-4-30 16:03
可以算,但规模不能太小,移民局要具体评估的
要递交很多材料,账本,moms税单,看营业额,营业时间等等 ...

我丈夫是丹麦人,我和他一起开个小商铺,那么也需要大规模吗?
雷猴 发表于 2016-5-1 15: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nickyho 发表于 2016-5-1 15:21
我丈夫是丹麦人,我和他一起开个小商铺,那么也需要大规模吗?


小商铺可以,但也要有一定的业务量,营业时间得够

建议让他做雇主,给你开工资,上个人所得税
每个月120个小时,就算全职
nickyho 发表于 2016-5-3 09: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雷猴 发表于 2016-5-1 15:32
小商铺可以,但也要有一定的业务量,营业时间得够

建议让他做雇主,给你开工资,上个人所得税

谢谢你的建议
路漫漫兮 发表于 2016-5-3 11:08: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当条件都符合了,可以自己直接申请永居吗?还是必需由另一方是丹麦人来提出申请?
雷猴 发表于 2016-5-3 11: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漫漫兮 发表于 2016-5-3 11:08
请问,当条件都符合了,可以自己直接申请永居吗?还是必需由另一方是丹麦人来提出申请? ...

都是自己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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