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 在丹留学人员申请2016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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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 发表于 2016-2-24 12: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体现中国政府对在外留学人员的关心,鼓励广大留学人员回国服务,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将继续面向在外留学人员进行选拨。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chuguo “出国留学”专栏)。在丹麦就读的留学人员可自愿申请上述项目。
  一、 申请资格和项目

  在丹就读的自费留学及国家公派应届硕士毕业生、自费在读的博士第一年学生,可申请国家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或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

  在丹自费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第一年在读学生,可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

  二、 选拔办法

  个人申请、使馆教育组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三、时间安排(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6年3月20日至4月5日24时,申请人网上报名(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并将书面申请材料邮寄至中国驻丹麦使馆教育组。

  4月上旬,教育组按选派办法审核申请人资格及材料,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人选。

  4月中下旬,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按照“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原则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

  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通过信息平台查看。

  录取材料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寄至使馆教育组,再由教育组发放给被录取人员。

  四、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报到注册、派出管理事宜,将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届时请查阅录取通知)。

  驻丹麦使馆教育组联系方式如下:

  地 址:Henningsens Alle 24, 2900 Hellerup

  联系电话:(+45)3962 3854

  电子邮件:education_denmark@moe.edu.cn

  驻丹麦使馆教育组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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