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bluespirit 于 2015-8-26 18:56 编辑
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中国人,他是丹麦人,我办了探亲访友签证,准备8月中过去结婚。
按他的说法, 需要的材料就是单身证明、单身证明公证以及护照。
我本科在湖南读书,研究生在北京,现在工作也在北京,户口一直跟着我迁来迁去,13年研究生毕业又迁回山东老家了。回家里的民政局开证明,人家只给开13年回迁以后的“无婚姻登记证明”,所以如果我要证明自己单身,还得分别在湖南和北京开证明,然后在当地公证...
我现在工作的last day是七月底,在这之前又要出差又要交接还有项目要结,没时间跑这么多地方办手续,而且我又特别怕麻烦(其实这个才是重点)。
所以我想了一个替代的办法,开了一个户籍证明,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未婚,准备把这个做个公证拿去试试,两个月后回来汇报,分享经验,哈哈,成功了大家可以参照,失败了当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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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汇报。
交的材料就是护照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的英文公证。
18号去交的材料,当时负责人在休假,接待的人说至少要等8周左右的时间,用来确定护照签证以及户籍证明有没有问题。
我男朋友不同意等那么久(因为已经安排了10月的旅行,9月他家人也不在丹麦),坚持在表上写了8月29号婚礼-.-,
今天上午负责人休假结束,给我男友打了电话,说8月29结婚没问题。下午我们俩一起过去,当面看了一下护照和身份证,又留了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定了具体时间,然后就搞定了。
PS: 我们登记的kommune,丹麦人和非丹麦人结婚理论上是要等8周左右,有时候他们会把非丹麦人一方的证明单身的文件送到他祖国的丹麦大使馆确认。所以其实如果自己做了双认证的话,他们就省了这步工作了,但还是会让你等-.- 我们这回还挺幸运的
所以关于要不要自己做双认证,我个人觉得这应该是当地kommune的工作,也没有哪条规定明确说要让个人去做,但是你提前准备了他们肯定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