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帮家人朋友申请探亲访友签,被签证中心告知只能探亲不能访友,男女朋友可以访友,普通访友的要办旅游签,不知是哪门子规定。在我的坚持下签证中心还是帮我递交了申请,他们无权拒绝。后来证明可以申请的,领事馆打电话让我补交一些材料,我自己的需要补交一个无工作的申明。我让男友帮我拟了一份,申明里说明了现在的状态,并告知了我的计划是要去丹麦结婚,将来打算申请居留许可。结果就是这么一句“要申请居留许可”的话害惨我了,领事馆打电话来说牵涉到移民的case要交到移民局受理。这要是交到移民局我感觉又是遥遥无期,我们结婚的日子已订在8月下旬,教堂已订好、请柬已发。本来计划提前过去安排,结果出了这么一遭。大家以后有类似情况的千万要记住不要提申请居留的事,我觉得干脆连结婚也别提了,就简单的访友,不要弄的太复杂,我之前的3个丹麦申根签都没有问题。要是到日子还不能下签,那就好玩了,家人宾客什么都到齐了,没新娘!届时欢迎在Kolding的友友们围观这一奇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