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Robot 于 2015-5-18 19:13 编辑
梦阑时 发表于 2015-5-18 13:19
首先,事情还没有水落石出,你就直接站到了丹麦女孩的那边去了?不管什么罪过,都要讲证据的,由法庭来判 ...
1.首先我只是如实转载简单翻译了一下丹麦媒体对中餐馆老板殴打讨薪丹麦女孩的报道,出于正能量的反应,我当然是谴责欠薪还殴打人的中餐馆老板。
2.如果你怀疑这件事的打人真实性,完全可以致电丹麦媒体核实,我想信这位小女孩不会无缘无故地把自己脸扇的红肿,然后到丹麦媒体那里去编造谎言,就为1300kr,你愿意这样做吗?还有如果是谎言,就总会有揭穿的一天,小女孩和她母亲就是当地人,她们将如何面对被欺骗的善良民众?如果是餐馆老板大不了就拍屁股走人,换个地方就是了,反正这里是国外,没人认识他们。
3.不能认同丹麦拍过一部小孩诽谤成人的电影狩猎,就把这2件事结合起来对待,就认为可能是小女孩说谎言诽谤了中餐馆老板,毕竟媒体也有自己的操守,不符合事实逻辑的报道,到头来媒体也是要负舆论监督的责任的,再说把虚构的电影情节和真实的社会事件联系在一起,那谁都可以当导演演戏了,瞧,这部电影就是来源于真实生活嘛。
4.中餐馆老板从一开始就拒绝丹麦媒体的采访,来给自己一个澄清辩解的机会,如果不是事实,那么中餐馆老板就应该积极辩解而不是轻易放弃并拒绝与媒体的接触,转而求助律师,这不是心虚的表现吗?虽然这是中餐馆老板的个人行为,不代表全体在丹麦的中国人,但我们中国还有句俗语,一粒老鼠屎坏一锅汤,如果谁能将就喝,那么就请自便,咱也不拦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