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下个月申请长居,有些问题想请教猴版主,先介绍下我的基本情况
1. 满5年居留: 我09年来丹麦的,但是在11年6月左右,由于我的护照过期了,当时居留只给到我护照过期的前一个月(原本应给到12年底),当时由于个人疏忽忘记续签了,造成在丹麦无居留呆了10天,后来到移民局解释了情况,移民局工作人员接受了我的解释和续签,等签半年后给了我新的签证。我自己在查黄卡网站上显示在那期间黄卡并没有断开。
2. 180 ECTS:2010年8月-2012年8月 AP programme 取得120ECTS
2013年1月-2014年6月 Bachelor 取得90ECTS
(在读 APprogramme 期间有打工超时)
3. 申请期间在工: 我在读完本科后,也就是14年8月份申请工签,半年后,15年的2月份工签(3年工签)下了。现在打高税。
4. PD1 14年12月份通过PD1考试。
想请教猴版主,移民局会因为我11年签证断过而不满足5年居留条件,还有就是我工签刚下就马上申请长居会不会被怀疑我的工签有移民的倾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