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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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 发表于 2009-5-24 20: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丹麦工作的外国人受益于丹麦的社会福利制度。当你在丹麦工作的时候,你就能享受丹麦的社会福利。另外,如果你是一个重要的雇员或是一个研究员,你也要受限这种特殊的25%的制度税。在这种体制下,重要的雇员和由国外引进的研究员在初到丹麦的前三年只需要付非常少的税。



对于丹麦居民而言,适用的税收种类主要有四种:完全纳税责任、有限纳税责任、特殊25% 税率(适用于高薪外籍人事),以及税率为30% 的“雇佣外国劳动力”。在丹麦,员工需要承担工资的税金并缴纳社会保险金。

完全纳税责任

如果您是丹麦居民或在丹麦停留超过 6 个月,则有完全纳税责任。这意味着:
  • 您在世界范围内的所有收入都要纳税,各个来源地的收入都必须在丹麦申报。
  • 丹麦的普通税收采用累进制,根据收入的增加而递增。
  • 最高税率为 59 %,只有当年收入超过 42,500 欧元时才按最高税率缴纳。
  • 您可以扣除例如利息支出,对非赢利组织的捐款等。
  • 必要时依据双重课税协议裁定,不过,丹麦尽量避免对有争议的收入征税。
特殊 25% 税率制度

在丹麦,高薪员工和科学家享受一种特殊的优惠税率。该体系详细指出现金工资及公司提供的车辆均需按 25% 税率纳税,而且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最多可适用 3 年。

  • 完全纳税责任。对经过审核的科学家可适用有限纳税责任。
  • 自在丹麦工作开始,纳税不超过 3 年。
  • 至少三分之二的工作必须在丹麦。
  • 对于非科学家,在扣除社会保险费和退休金后的每月可征税工资不低于 7, 814 欧元。
  • 员工工资成本必须由在丹麦有长期公司即有注册公司的雇主承担。
研究员、高层管理人员及专家可以申请最长为 3 年的工作许可。而且,可能获得最长为 4年的工作许可延长。在7年内离开丹麦,即终止完全纳税责任,否则,必须回征先前享受的25% 税收优惠,按照上限为 59% 的税率补缴。

有限纳税责任

如果您不居住在丹麦或居留不超过 6 个月,则适用于有限纳税责任。通常情况是您住在丹麦的酒店或邻国,每天往返于在丹麦的工作、生活地点。需满足以下条件:


  • 您所纳税的工资由丹麦雇主支出或工资来源于在丹麦的长期公司。
  • 您所纳税的工资是由在丹麦的工作而获得。如果您在厄松地区工作,则有义务按工资总额纳税。
  • 一般情况下,您只能扣除与工资相关的支出,但若您的 75% 以上的收入都在丹麦纳税,则还可以扣除在国外的利息支出。
  • 与完全纳税责任相同,个人税率上限为 59 %。
  • 必要时依据双重课税协议裁定,不过,丹麦尽量避免对有争议的收入征税。
雇佣外国劳动力

部分公司选择雇佣外国劳力来组建公司,即雇主派遣员工到丹麦工作。需满足以下条件:


  • 员工工资由外国雇主支付
  • 在丹麦的工作,其全面管理和工作职责由“丹麦雇主”负责。
  • 工作在由丹麦雇主可支配和承担风险的工作场所进行。
  • 雇佣劳力的报酬由公司与公司结算。
  • 30% 的单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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