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祝大家新年快乐。
事情是这样的,女朋友在哥哈留学,学校公寓租了三个月到期了,本打算续租但是房间已经被其他学生预订了,不得已要换房子了,看了一处房子,房东是一对中国夫妻,但是房东不同意签合同,理由是怕以后有啥事会承担法律责任,房租压一付一。
考虑到女朋友没啥找房子经验,担心遇到骗子。请问各位,不签合同是不是有点不靠谱啊,感觉担心承担责任的理由太牵强。但是考虑都是中国人,可能也不会是骗子,不至于骗自己的同胞吧,不知道大家有什么建议。
如果大家有房子或者朋友有离1958 Frederiksberg C近一点或者交通方便的房子出租的话,也烦请各位告知一声,先谢谢大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