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 2014年下半年入籍名单,其中25个中国人,仅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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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猴 发表于 2014-12-13 16: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总共1607,这里面中国人只有25人,仅占1.5%.
不过,这跟中国人占所有在丹麦的外国人的比例基本吻合。

http://www.ft.dk/samling/20141/l ... tml_som_fremsa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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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31

logiboy 发表于 2014-12-13 21:3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放眼望去,一堆穆罕默德啊。。。
中国 发表于 2014-12-13 21: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中国人有丹麦副照真少。
yijx2 发表于 2014-12-14 01: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LZ批准了吗?
yijx2 发表于 2014-12-14 01: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LZ批准了吗?
丹鱼 发表于 2014-12-14 10: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有些人后面写持那国护照, 有的没写呢?
Robot 发表于 2014-12-14 13:57: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我的理解,很多大陆来的中国人不是不愿意加入丹麦国籍,主要是怕回国不方便,中美都有互发签证10年的了,为啥这里才最多给三个月的签证,听说过有半年多次往返,最多给一年签证的,据说也是要3倍的签证费用还要特殊理由,还要国内亲人的邀请信,遇上自己爹妈都七老八十的,谁去写邀请信啊?还有去办签证还的都是工作日,自己请假不说,就怕遇上窗口排队的一人代办几十人的签证,路远的就更别提了。既然海外华侨回国不会给国人造成经济负担,相反,还会促进国内的经济发展,这样给海外华人回国便利,其实是一种双赢的局面,国内经济发展了,华人回乡也方便了,大家都有好处!正因为这样,印度政府对海外侨民敞开大门,发回乡证,欢迎他们回来! 为啥咱国内的政府也不能仿效一下?就中美两国有这种特殊的待遇,等大家都回国方便了,加入国籍的人自然就多了,一点感想,由衷而发。
中国 发表于 2014-12-14 15: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吃不到葡萄说葡萄是酸的真服了你们
Robot 发表于 2014-12-14 20: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自己的目的达到了。不愁吃,不愁穿,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没有恐惧,没有受压迫,自己还缺什么?我觉得不缺什么了!像那些手拿丹麦护照(学位高,工资高)那样的自豪感我也不羡慕,我只要有自由,有尊严,能随时回家就够了! 葡萄是否酸甜,只有尝过它的人才知道。。。
oldfish 发表于 2014-12-14 20: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拨人里没猴哥
中国 发表于 2014-12-14 20: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会吹牛。别人都没饭吃就你有饭吃
哥本哈根解放区 发表于 2014-12-15 18: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用脚投票,很清楚。 现在是丹麦不错,未来是中国牛。
yichanxing 发表于 2015-1-1 20: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的入籍处理的怎么样了?我老公跟你一个时间考试的,从五月份的时候来了一封信说正在处理中,之后就再也没有信没有消息了。。
TTGG 发表于 2015-1-25 23: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中的名单出来了吗? 似乎有些人收到通过确认信了。。。
cool66 发表于 2015-2-9 13: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yichanxing 发表于 2015-1-1 20:59
楼主,你的入籍处理的怎么样了?我老公跟你一个时间考试的,从五月份的时候来了一封信说正在处理中,之后就 ...

我也是和雷猴一个时间一个考点考试的。然后当年的12月31号交了申请,2月初警察局面试,然后也是5月份来过信说处理时间14个月,然后就一直这么等呢啊。不知道这14个月是从交申请算起 , 还是面试日期算起, 还是5月份收到的那个信开始算起。 反正不着急, 慢慢等吧
oldfish 发表于 2015-2-9 15: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cool66 发表于 2015-2-9 12:30
我也是和雷猴一个时间一个考点考试的。然后当年的12月31号交了申请,2月初警察局面试,然后也是5月份来过 ...

连酷大姐也叛变了。。。。。。
哥本哈根解放区 发表于 2015-2-9 19: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oldfish 发表于 2015-2-9 15:44
连酷大姐也叛变了。。。。。。

,真正的勇士,敢于自断后路。
lilja.wang 发表于 2015-2-10 10: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cool66 发表于 2015-2-9 13:30
我也是和雷猴一个时间一个考点考试的。然后当年的12月31号交了申请,2月初警察局面试,然后也是5月份来过 ...

收到信开始的
cool66 发表于 2015-2-10 12: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oldfish 发表于 2015-2-9 15:44
连酷大姐也叛变了。。。。。。

我还没有真正叛变, 就是想体验这个过程
cool66 发表于 2015-2-10 12: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oldfish 发表于 2015-2-9 15:44
连酷大姐也叛变了。。。。。。

这家伙老鱼喊我声大姐, 我都找不着北了。 然后恍然大悟, 我已经是大姐级的了, 以后要注意言行哈哈。
哥本哈根解放区 发表于 2015-2-10 13: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你们的后路没有断。

如何申请恢复中国国籍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受理、审批国籍申请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的通知、公安部、外交部《关于中国公民非法持用外国护照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事流程:
  一、国籍认定办事流程
  1、缴验本人有关国籍证件;
  2、提交本人有关国籍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明;
  3、县、市公安局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条件,承认其所属国籍,给予办理有关手续;
  4、县、市公安局经审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条件,不承认其所持有关国家护照,并做相应处理。
  二、国籍受理、审批办事流程
  1、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件及证明(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提交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和中国护照复印件;申请人已与外国人结婚或在国外已获永久居留资格的,提交结婚证明或国外永久居留资格证明复印件);
  2、填写国籍申请书;
  3、交本人两寸照片四张;
  4、县、市公安局受理国籍申请后,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然后提出处理意见,书面上报省、自治区公安厅;
  5、省、自治区公安厅对市县公安局的书面报告进行复审,核实无误后,提出处理意见,写出复审请示后报公安部审批;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六条规定,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审批机关批准,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分别发给(1)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籍证书。由受理机关转交申请人;
  7、申请人交纳国籍证书费用;
  8、受理机关在转交入籍证书和复籍证书的同时,收缴申请人所持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在转交出籍证书的同时,收缴申请人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中国护照的也须同时收缴,并通知户籍部门注销其中国居民户口。
办理条件:
  一、国籍认定对象:中国公民短期出境期间获取外国护照的中国公民。
  1、提交本人有关国籍问题的书面说明;
  2、出示护照所属国的入籍证书或入籍证明;
  3、出示在护照所属国定居或至少巳连续居住两年的证明;
  以上证书、证件、证明等均需出示原件。
  二、国籍受理对象:加入中国国籍对象为纯外国籍人和从未取得中国国籍的华裔,恢复中国国籍对象为曾经具有过中国国籍的外籍华人、华裔和无国籍华人,退出中国国籍对象为中国公民。
  1、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提交外国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
  2、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和中国护照复印件,申请人巳与外国人结婚或在国外巳获永久居留资格的,提交结婚证明或国外永久居留资格证明复印件);
  3、中外混血儿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需提交本人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和中国籍父(或母)的国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4、被外国人领养的中国籍儿童申请退出中国籍,需提交领养公证书和养父母双方或一方身份证件复印件。
  提交以上证件证明复印件的同时需缴验原件。
审批方式:
  一、 国籍认定审批方式
  1、县、市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有关法规认定为外国籍的,原则上收缴其中国护照、证件,或切右上角并注销章(盖在护照号码上)后,将护照发还给本人;
  2、对不具备丧失中国国籍条件的,在其外国护照上作不承认标记,将护照发还给本人。
  二、国籍受理审批方式
  1、县、市公安局受理国籍申请后,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然后提出处理意见,书面上报省、自治区公安厅;
  2、省、自治区公安厅对市县公安局的书面报告进行复审,核实无误后,提出处理意见,写出复审请示后报公安部审批;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六条规定,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审批机关批准,加入、恢复、退出中国国籍,分别发给(1)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籍证书。由受理机关转交申请人。
哥本哈根解放区 发表于 2015-2-10 13: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入了籍后就要一辈子和SKAT做斗争了,
oldfish 发表于 2015-2-10 16: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cool66 发表于 2015-2-10 11:13
这家伙老鱼喊我声大姐, 我都找不着北了。 然后恍然大悟, 我已经是大姐级的了, 以后要注意言行哈哈。 ...

你老了。。。。。。

哇哈哈哈
oldfish 发表于 2015-2-10 16: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哥本哈根解放区 发表于 2015-2-10 12:10
入了籍后就要一辈子和SKAT做斗争了,

你来了丹麦就得跟税局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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