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说好及时给大家报告最新情况的。
前情提要》
我老公(丹麦)拿了政府3,471kr的牙科补助,导致我们递交的家庭团聚签证被拒签了。并要求我立即离境。
我上周二22号早上上的飞机。律师那边说至少要一个月时间准备才能出申诉材料,于是我在21号自己以个人身份递交了一份申诉信。本来抱着一丝微弱的希望,指望能在交了申诉之后给我个延期,可惜司法部只负责收文件,没有决定权。
当时律师也要我们不要抱着这种“虚假”的期望,因为他手上办了这么多移民案子(包括欧盟国成员)就没有在申诉期给完全行为能力人延期过。他跟猴哥给的意见基本一致,这种上诉期间延期的情况只适用于,要么我们有小朋友在丹麦需要照顾,要么我就是这个小朋友。
逆转
周六25号,晚上老公在邮箱里翻出一封移民局的回信,大致上说“你们的申诉信我们已经收到了,鉴于你们的情况,移民局决定批准你在申诉期间继续留在丹麦。并请你们将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在两周内上交。” 简直是晴天霹雳,又喜又悲。当初我们四处无援,什么办法都想过了,最后无能只能依依惜别,泪两行。
现在我回国了,你说我被批准留在丹麦了!!!???你这到底是要闹哪样啊??
我们后来跟律师联系了,律师说“有这样的结果,我也很惊讶!!”
不知各位怎么看!?
无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