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手续政策方面可能每个地区有差异。但大的方面差不多。可以把我的经验分享给你。我们宝宝是在武汉上的户口。首先你在把出生证明在丹麦这边要做的就是先去丹麦外交部做认证,然后再去中国大使馆做公证。如果你认为这些就够了那就错了。回到中国当地之后,还要把经过大使馆公证过的出生证明再去中国的公证处做翻译成中文后的公证,丹麦语翻译费很贵,所以就跟公证处协商的自己翻译,省了600元。接下来是父母双方要写一份给宝宝的入户籍申请,先到你所属的片警那要一个你宝宝的身份证号。然后再去你们上户籍的管理处去提交材料。首先是父母双方必须都到场,护照身份证,还有入籍申请,其中入籍申请中要写明你们移居国外的时间原因,以及宝宝出生的时间地点,还有你们这一家三口最近一次出入境是什么时候。当时还有些其他材料要准备的,我有些不记得了。反正就是办下来把人的腿要跑断,身心具疲,还得忍受那些办公人员的各种嘴脸,真心不易呀。
祝你好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