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版主,有几个问题请教:
1. 关于给家人申请陪工签证的要求,是需要"绿卡持有者必须证明有年薪13万以上的工作",请问,是否可以是part-time的工作,如果做两份part-time工作,加起来够13万,可以吗?(如果带老公孩子一起去,应该是月薪满足14W?),附图
2.上面要求至少一年的合同,请问如果换工作,可以解除合同吧?这个会影响到绿卡吗?
3.关于processing time, 我在网上查的是,材料完整后,3个月处理完,2015.3.13号更新的,因为我知道有的人之前9个月才申请到,所以我的理解现在是3个月处理完,不知道对吗?附图
4.关于Financial requirements,是提交一份银行的英文资金证明吗?需要冻结吗?如果冻结,需要冻结多久呢?如果人到了丹麦后,那每过一个月,我是不是就可以动用相应的一个月的钱,还是一直要存着?附图
5. 小孩两岁可以入幼儿园吗?价格也是2500吗?
问题有点多,谢谢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