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大家一个问题:我作为访问学者在丹麦持居留许可一年,我爱人和小孩7月份将来丹麦短暂居留,需要申请申根探亲签证,在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里有一项“担保人过去 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由于我是访问学者,在丹麦没有工资收入,无法提供3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只能考虑提供“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但在网上查了也去丹麦移民局咨询过,也没有明确这个“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到底怎么提供,是由丹麦哪个部门提供的固定格式的担保声明还是自己手写的声明就可以?如果自己手写就可以应该写什么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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