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申请小孩的家庭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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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xiai5 发表于 2014-5-13 16: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离婚后女儿一直跟着我,现在我和丹麦老公结婚了,要把六岁的女儿带过来一起住。我准备在丹麦申请我自己的家庭团聚,女儿在中国,我女儿的可以在这里和我的一起申请还是只能在中国申请?还是我和女儿的一起在中国申请更好? 申请需要一分监护证明,是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可以了吗 还是要其他公证? 需要我前夫同意女儿出国的证明吗?
请知道的大仙指教 无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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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7

雷猴 发表于 2014-5-13 16: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申请你女儿短期探亲签证来丹麦。到了丹麦后再申请长期的家庭团聚。
雷猴 发表于 2014-5-13 16: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前夫同意女儿出国的证明
 楼主| xixiai5 发表于 2014-5-13 16: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同意出国的证明 需要有出国的时间期限,这个对以后申请家庭团聚有影响吗
ling123 发表于 2014-5-13 21: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1, 出生公证
2,离婚公证,附有离婚协议女儿归谁抚养
3,女儿爸爸声明书,同意女儿出国与你生活及直接监护
这些公证书,公证处有固定模式。
以上是前人走过的路,可供参考,不负责任的。

补充内容 (2014-5-13 20:56):
公证书还需认证
 楼主| xixiai5 发表于 2014-5-14 07: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ling123 发表于 2014-5-13 20:55
1, 出生公证
2,离婚公证,附有离婚协议女儿归谁抚养
3,女儿爸爸声明书,同意女儿出国与你生活及直接监护

好的谢谢
 楼主| xixiai5 发表于 2014-5-14 07: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雷猴 发表于 2014-5-13 15:15
你可以申请你女儿短期探亲签证来丹麦。到了丹麦后再申请长期的家庭团聚。
...

谢谢
 楼主| xixiai5 发表于 2015-1-21 11:20: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雷猴 发表于 2014-5-13 16:15
你可以申请你女儿短期探亲签证来丹麦。到了丹麦后再申请长期的家庭团聚。
...

你好!我探亲签证到丹麦 递交家团,现在五个月了还是两格,补交过我老公在丹麦的房产证明。 一直计划春节后给女儿申请探亲签证到丹麦后再申请家团,也问过移民局,说我老公可以邀请的 没有问题。 我现在是临时往返签回的中国,申请我女儿的签证,签证中心打电话说我女儿这种情况有移民倾向,要么取消申请要么转去移民局处理。 像这种情况转去移民局,拒签可能性大吗? 还是先取消,等我的家团批下来后,再去申请我我女儿的签证或者家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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