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有的绿卡签证到5月5号到期,3月头去Statsforvaltning申请了EU rule类别里的家庭团聚(老公是欧盟国籍),3月底收到信说申请已经批准,目前已经在制卡公司制卡,居留有效期为5年,从今年4月1日起生效.
在这之前,我安排了回国的行程,4月底回,5月10号回丹麦.没有考虑到制卡需要2个月(去申请时也没有被提醒), 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收到居留卡. 这样一来我回丹麦的时候5月10号, 只有一张Statsforvaltning发的丹麦文信件, 这样出境,入境有问题吗?
有没有哪里可以申请类似临时证件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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