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遇见固执 于 2014-4-7 11:50 编辑
看了坛子里,关于有长居的父母(未满3年),给宝宝如何申请长居的信息。之前说用FA7表格,后来有人发帖说KO1,如果有和我一样迷惑的,这里给大家个参考。今天打电话去移民局咨询,只要父母一方拿永居,孩子在丹麦出生,之前没申请过签证,递交宝宝的出生证明,就可以免费申请宝宝的长居到18岁。如果没有永居,需要去劳工部申请,而不是移民局。这里要说明下,以上申请只能证明宝宝拥有永居的身份,但是如果要出国或者拥有居留卡(也就是所谓的粉卡),不在哥本的童鞋需要去相关警察局递交KO1表格和护照照片,才能办理永居卡。哥本的直接KO1表格连同出生证明一起递交移民局就可以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