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 嘉兴海宁第二届创业大赛,最高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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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 发表于 2014-3-1 12: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报名信箱:  jiaxingshi99@gmail.com,  截止 4月15日
请将两个报名文件名改为你的姓名:   牛博士申请书.doc, 牛博士创业项目书.doc

嘉兴市下属的海宁市地处浙江北部,毗邻上海、杭州、宁波,不仅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名人辈出,拥有天下奇观海宁潮,文化名人王国维、徐志摩,金庸等,而且民营经济发达,区域经济特色明显,为全国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市、浙江省首批小康县(市)之一,2013年入围福布斯大陆最佳县级市十强。

参赛条件:有海内外创业创新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的创新创业人才。
参赛项目领域: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医疗器械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及相关产业、影视及文化创意产业、现代农业等。
奖项设置:大赛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和优胜奖若干名,分别对应享受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优胜奖可给予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不等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特别优秀的项目最高可获600万创业奖励。
参赛方式: 请填写参赛申报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发送至 jiaxingshi99@gmail.com。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4月15日, 但是越早越好。
欢迎各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申报海宁市本届创业大赛。

中创协会/嘉兴海外人才联络处


   一、参赛对象及资格条件
      1.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有海内外创业创新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可实施产业化;
      3.参赛申报人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民营资本投资视同)应占创业投资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参赛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非华裔海外参赛申报人员可放宽至65周岁(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已在我市创(领)办企业的,企业一般应在2012年1月1日后注册,且未入选过“潮乡精英引领计划”;
      6.顶尖创业创新团队、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省“千人计划”专家(或同等层次计划的入选专家)给予优先考虑,可直接入围复赛。
      二、参赛项目领域
      1.参赛项目应符合我市如下重点发展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医疗器械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及相关产业、影视及文化创意产业、现代农业等;
      2.拥有可形成海宁新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产业的重大项目。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内容
      1.奖项设置。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和优胜奖若干名。
       2.支持奖励。对获得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并注册落户海宁的参赛者,分别对应享受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对获得优胜奖并落户登记注册海宁的参赛者,给予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不等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上述获奖者,落户后同时享受三年内100平方米创业场所租金补贴(海外人才给予1000平方米创业场所租金补贴),两年内最高500万元以内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贴息补助等;凡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浙江省“千人计划”的人才项目,可给予总额4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人才项目,可给予总额6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人才项目,根据评审结果相应给予创业启动资金差额补助,并可享受我市对应类别上浮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四、大赛流程
      1.报名(即日起至2014年4月15日)
      2.初审(2014年4月25日前)
      大赛组委会根据项目申请书和项目计划书以及相关资料,对项目进行初审,筛选确定进入复赛阶段名单。
      3.复赛(2014年5月15日前)
      大赛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投资机构等对进入复赛的人才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并确定进入决赛阶段名单。
      4.决赛(2014年5月31日前)
      采取现场项目路演及提问答辩的形式进行,根据路演、答辩情况确定参赛人才项目的获奖等次。
      5.颁奖
      邀请获奖人员参加第五届浙江(海宁)民营资本与海外智力合作交流大会并接受颁奖表彰。
      六、参赛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参赛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
      1.《精英引领计划创业申请书》、《精英引领计划创业项目计划书》(详见附件)
      2.参赛人附件证明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要求:
      1.《精英引领计划创业申请书》、《精英引领计划创业项目计划书》以word文本形式,文件名称分别为“×××申请书”、“ ×××创业计划书”。
      2.《参赛人附件证明材料》为PDF格式(一个文档,前面加目录),文件名为“×××附件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习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 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千人计划”入选专家还需提供入选证明材料。
      3.海外学习证明: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海外进修的,须提交相关进修证明及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证明。
      4.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参赛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七、其他事项
      1.旅差费补助。参赛期间,主办方为参赛申报人员在海宁实地考察、项目推荐或对接洽谈等提供免费食宿和车辆接送服务,同时,对参加项目答辩的给予第一参赛者一定额度的旅差费用资助(旅费以答辩通知日期之后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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