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过来陪读,13年初开始在这里的学校读书,有一个女儿在这里出生并上幼儿园,现在5岁半。老公去年找了份国内的工作,5月份回国。我当时觉得自己一个人单独带孩子一边学习可能很困难,所以7月份把孩子送回了国,让老公带。现在特别想我女儿,和老公商量了想把她带回来陪我。现在我有三个疑问:
1. 如果我了解的不错,孩子离境超过3个月,签证自动失效。需要在国内申请对吗?
2. 如果我想让她过来上8月中开始的小学,是申请家庭团聚签证呢?还是先申请探亲签证,等来了之后再带她去移民局拍照,然后让她的签证日期随我。我不知道哪种方法比较节省时间,也比较顺利。
3. 虽然我一开始拿的是陪读签证,现在换成了学生签证,那我是不是就不能申请类似房屋补助以及孩子上学校sfo的补助? 甚至拿不到奶粉钱?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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