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 2014年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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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 发表于 2014-2-23 22: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培育海内外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发布2014年“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取得海内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成后在海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三年(博士学位的在海内外工作一年)以上,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自带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来嘉兴创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
2、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可产业化生产;
3、能引领我市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高效都市农业等先导产业快速发展;
4、拥有可形成嘉兴新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产业的重大项目;
5、申报项目已经在嘉兴落户的,项目落户企业注册时间须在2010年1月1日以后。
二、扶持政策
1、经认定,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嘉兴创业的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财政给予100—3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对研发性项目,项目落户地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对企业创办后三年内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研发或扩大生产。
2、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其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
3、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财政给予50%的购房补助,最高为30万元。
4、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未购买住房的,项目落户地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房或申请人才公寓解决,财政给予三年周转房租金补贴。
5、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在医疗保健方面享受照顾。妥善安排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畅通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绿色通道。
6、列入中央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同时享受中央和省的相关政策。
三、创业创新平台
嘉兴是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城市和浙江省区域创新体系副中心,共有高校9家,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2家,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11 家(其中国家级6家)。创业创新平台主要有:嘉兴科技城、浙江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嘉兴园区(嘉兴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浙江科技孵化城(嘉兴)、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嘉善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中国归谷嘉善科技园、平湖市科技创业孵化中心、海盐县科创服务中心、海宁市科创服务中心、桐乡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受理
即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申报人可在“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官方网站(www.i-jiaxing.com)“网上申报系统”版块注册、登录并按要求填写申报。同时欢迎申报人个人或者以组团方式来我市实地考察,我们将会做好接待工作。
推荐组织或是获知渠道,请填写:中创协会,并通知中创协会:returnchina88@yahoo.com.  我们将在嘉兴市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点工作会议上给予确认和大力推荐。
(二)项目评审
从6月份起,市专项办将邀请专业技术、风险投资、行业管理、知识产权、财务管理等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产业化导向评审、技术评审和产业化评审、综合答辩四个环节的评审。
(三)洽谈对接
洽谈对接由项目申报人直接与嘉兴市各创业创新平台联系,也可通过市专项办安排相关平台对接。市专项办及各平台将安排专人接待,介绍政策环境、产业特色、需求项目等情况。申报人根据洽谈意向选择项目落户地,并签订落户意向或落户协议。
(四)公布领军人才
综合评审后,根据专家给出的项目评审意见,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市委常委会讨论确定后在相关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市政府发文公布2014年“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及项目。
(五)公司注册登记
2014年12月31日前,原则上所有入围项目均应完成公司(企业)注册登记工作,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迟,需向市专项办进行说明,并征得同意。
官方网站:www.i-jiax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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