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猴 发表于 2013-9-5 12:51
在国外有房产,是要交房产税的
注意: 是房屋价值税,并不是买卖房屋所得的利润
感谢雷猴这么快的回复!
我的case可能比较特殊:房子在我来丹麦之前就已经出售了,但是朋友为了避中国某项过户税收政策,所以当时没有过户,现在他想过户了,但是当时做的公证现在拿到税务机关去不被认可,理由是距离公证已经过去2年多了(公证书里写的是以过户完成为准),所以需要重新公证委托一下,但是目前我人已经在丹麦,要做只能通过大使馆。我不知道像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还有,如果不申报的话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比如签证,未来的永居,或者还有什么别的之类的)
再次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