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想问关於到步之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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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tree 发表于 2013-8-31 17: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好, 之前其实问过一些基本的问题, 不过还有一些其他烦恼没搞的懂。
是这样的, 本来就打算11月过来, 不过因为有些私人原因, 我不能长留下来, 只能留大约2个星期, 要等到明年2月才再过来, 那就想先搞好residence card手续(如果可以的话)。
之前猴兄和老鱼也有说, 就算没有固定地址也办得来, 本来我可借我丹麦朋友的地址收信, 不过我看到有另一个人在这里说过, 他是用ST1申请来丹麦, 不过因为没有有合约的地址, 所以kummue不给办CPR, 其实我想问那个residence card跟这个CPR是不是同一样东西? 如果不是的话, 我可否先办好residence card, 等我明年2月再回丹麦长住时候才再办C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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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2

 楼主| yltree 发表于 2013-9-4 19: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的回覆, 虽然我问题是月经文, 不过因为看过很多文的情况都有点不同, 所以才上来问一下。
说来这几天, 我没有在这里等答案, 而是去问了我一个在丹麦住的朋友, 他的大约意思就如你所说, 黄卡很快寄出, 那居留卡才要更久。
临时地址我还是有的, 就是我这个朋友可以帮我, 不过他说我也不用刻意过来, 因为黄卡只要有地址就成, 而那地址的合约人给你写一封信交过去kummue就给你办, 之後等居留卡的时候慢慢找地方住, 找到再上网把地址转回就成了, 所以也犯不着刻意过来又走回家, 除非你希望在限期快到前办好然後再回家。
不过之前爬文有认识过, 离开丹麦回家本身没问题, 只要你首两年之内不能连续离开6个月历月份就可以了, 不过离开时间太长, 将来希望申请长居时候就可能要补回离开的月份才有足够的日子让你申请。
希望有资深的版友指正一下。

BTW, 不知道你打算什麽时间过去呢? 我最迟是2月新年後.... 以後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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