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楼主的回覆, 虽然我问题是月经文, 不过因为看过很多文的情况都有点不同, 所以才上来问一下。
说来这几天, 我没有在这里等答案, 而是去问了我一个在丹麦住的朋友, 他的大约意思就如你所说, 黄卡很快寄出, 那居留卡才要更久。
临时地址我还是有的, 就是我这个朋友可以帮我, 不过他说我也不用刻意过来, 因为黄卡只要有地址就成, 而那地址的合约人给你写一封信交过去kummue就给你办, 之後等居留卡的时候慢慢找地方住, 找到再上网把地址转回就成了, 所以也犯不着刻意过来又走回家, 除非你希望在限期快到前办好然後再回家。
不过之前爬文有认识过, 离开丹麦回家本身没问题, 只要你首两年之内不能连续离开6个月历月份就可以了, 不过离开时间太长, 将来希望申请长居时候就可能要补回离开的月份才有足够的日子让你申请。
希望有资深的版友指正一下。
BTW, 不知道你打算什麽时间过去呢? 我最迟是2月新年後.... 以後多多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