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无聊 发表于 2013-8-28 21:45
谢谢各位热心朋友!在此,致谢意! 深深地!
老公也说没有我的名字也是共同财产。我也懒得想太多,再说丹麦 ...
我挺同意你这3年来丹麦的感受,有时候真的是觉得对方素质太高呢?还是自己修不到那个境界?
很多时候,把心胸放开,别去计较,房子写谁的名字都一样,总是大家一起住的。他的钱,我的钱,都是这个家的钱,反正钱都要花的,就一起花。
日子总要过下去,并且要快乐过下去。
如果有一天日子不能继续下去,再协商如何分家,你对这个家的贡献,和他对这个房子的付出,我想你老公不会不明白的,无非多少的问题。穷途末路的时候,肯定会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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