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 “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 申报5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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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 发表于 2013-5-7 08: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取得海内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成后在海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三年(博士学位的在海内外工作一年)以上,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自带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来嘉兴创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

      2、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可产业化生产;

      3、能引领我市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高效都市农业等先导产业快速发展;

      4、拥有可形成嘉兴新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产业的重大项目。

嘉兴优惠政策:
    创业创新支持

     1、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嘉兴创业的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财政一次性给予100-3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对研发性项目,项目落户地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对企业创办后三年内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研发或扩大生产。

    2、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其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



    3、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创新团队在市本级创办企业,对符合贷款企业基本条件的,由市财政局和市经贸委推荐,通过商业银行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无担保信用贷款。




如有需要落户嘉兴经开区软件园和嘉兴科技城的,请特别说明,并在5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发回:jiaxingshi99@gmail.com, 软件园和科技城将审查材料,特别给予辅导,指出不足,修改你的申报材料。

如果直接到网上申报,创业申请书中的推荐单位请写: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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